本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税收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积极作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推出11项税收政策,促进当地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增强企业自主发展能力的政策有:
1、积极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加强修订后增值税条例的政策宣传和解读,让企业全面了解增值税转型政策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确保所有企业能够从2009年1月1日起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转型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的有利发展机遇,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2、全面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宣传修订后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中有关调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和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年度“双定”工作要结合上述政策的落实,做好实施准备,及时调整核定征收户的税款定额,把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真正落实到位。
3、切实兑现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各项减免税优惠。完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办法,简化程序,增强可操作性;结合增值税转型,运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企业淘汰技术水平落后的固定资产和设备;用好职工教育培训费列支政策,鼓励企业在限、停产期间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延缓和减少对职工的裁减;统一、明确企业坏帐损失的具体口径,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增加销售。
4、加快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积极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重点扶持的106户试点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省经贸委确认的128家重点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国家级技术中心、省级技术中心,省自主创新“双百工程”中的企业及项目等,要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市要按照省局下发的名单逐户落实。
5、全面落实鼓励“三农”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积极兑现落实促进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依法支持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对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组织,比照金融企业提取相关准备金,帮助其提高抗风险能力。
6、用好用足节能减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总局减免税管理办法,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鼓励节能减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减免税优惠实施细则。对企业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投资国家重点扶持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尽量简化企业办税程序,尽早兑现优惠政策。
7、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计利润率一般按总局规定的下限执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跨纳税年度取得的真实合法凭据,允许其在实际发生年度税前扣除,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
创新税收管理方式,优化税收服务举措有:
8、完善出口退税审核,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大力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和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在分类管理基础上扩大“先退税后核销”的管理范围;合理放宽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退税的管理,鼓励有市场的企业带动同业企业扩大出口;支持船舶企业的出口,对出口船舶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先退税再结算”办法。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八项承诺”制度,在防范骗税基础上,简化退税程序,加快退税进度,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压力。
9、简化优化税收征管环节,进一步降低办税成本。积极推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多种办税方式,简并各类办税环节和各类报表资料,简并普通发票票种,提高办税效率;积极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业务,进一步降低办税成本。充分运用纳税评估、服务性调研等手段,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规范纳税行为,提高企业的纳税遵从度。
10、完善落实各项税收服务制度措施,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围绕江苏国税服务e站品牌建设,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认真落实政策解读、纳税咨询、权益保护等十项服务举措,及时兑现纳税辅导、税收救济、行为规范、质量评议等八项服务承诺,打造税企互动的“网上江苏国税”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质量和效率。
1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切实依法征收。正确处理好组织收入与促进发展的关系,统筹兼顾今明两年的收入工作。加强对明年经济税收形势的分析预测,进一步创新完善税源税基管理方式,确保明年国税收入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