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财企[2008]434号),就2008年度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本套报表为外商投资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报表统一格式,适用于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套报由报表封面、主表和补充指标表组成,由一般工商企业填报,金融类会计报表另行下发。
财政部指出,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编制工作,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依据现行的国家会计制度,在全面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审计等年终决算工作基础上,按照本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等具体要求,以2008年12月31日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结果和其他有关资料填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规定认真组织好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上报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前。
关于具体上报内容,通知明确主要有以下三项:
1.2008年度汇总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汇总和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汇总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电子文档,计算机数据和电子文档应符合财政部统一要求的数据处理软件和参数的要求,报表软件参数,请到财政部网站或者www.jiuqi.com.cn参数下载区中下载。
3.汇编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情况所作的综合分析及工作总结,应包括企业投产经营情况、报表汇总情况、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当地外商投资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及决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