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发布关于增加行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征[2008]26号),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启用新增的邮政等三行业的专用发票。
根据通知内容,新增加的行业发票包括《天津市邮政业专用发票》,机打和定额两种(壹元、伍元、拾元),该发票适用于天津邮政、速递等业务;天津市服务行业专用发票(千元版);天津市机动车存车费定额发票(伍角)。
关于新版发票的规格,通知也进行了如下明确:
天津市邮政行业专用发票为三联发票,采用无碳压感纸印制,发票联用防伪水印纸印制,发票规格为241mm×127mm。第一联存根联、印色黑色;第二联发票联、印色棕色;第三联记账联、印色绿色。发票代码第8-11位为4201,发票工本费0.30元/份,每本25份。天津市邮政业定额发票(壹元、伍元、拾元)为左右两联发票,采用普通防伪水印纸印制,发票规格为185mm×82mm,印色棕色。发票代码第8-11位分别为4301、4302、4303,发票工本费0.05元/份,每本100份。
天津市服务行业专用发票(千元版)规格、印色、发票工本费不变,发票代码第8-11位为7112。
天津市机动车存车费定额发票(伍角)规格、印色、发票工本费不变,发票代码第8-11位为7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