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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财税法规今天起实施 增值税申报表启用新版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09-2-2

  本网讯 2009年2月1日起,又有一批财税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将正式实施。其中,增值税申报表将启用新版,纳税人需重点关注。

  2月份启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着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同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实施

  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日前签署第179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分总则、减免税备案、减免税审批、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减免税货物的处置、减免税货物的管理及附则七部分内容。

  铜镍铝等免税政策恢复执行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公告称(2008年第120号公告),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将自2月1日起,恢复铜、镍、钴矿砂及其精矿等商品的进口免税政策。

  公告称,本次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具体涉及纺织品、塑料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总数的77%,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300亿美元。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涉及铜、镍、铝材等产品,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15亿美元,占禁止类总金额的30%。

  交强险财损互碰自赔机制全国实施

  中国保监会日前介绍,“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自2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届时它将与去年2月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一同构成覆盖全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体系。

  据介绍,“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基础上的一种快速理赔方式。“互碰自赔”,就是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两车或多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条件下,各事故方可直接到本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事故各方往来多家保险公司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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