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税收政策在支持抗震救灾、应对金融危机、调整生产结构、扩大内需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1.税收政策积极迅速应对汶川大地震。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一周之后的5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立即发出《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因地震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依法给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的减税或者免税等。
6月8日,国务院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6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2.税收政策从各方面应对金融危机。
一是分步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4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即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3‰调整为1‰。9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问题的通知》。
二是调整与证券市场相关的税收政策。如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等,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即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三是分步提高出口退税率。7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将蚕丝、毛纱线等31个种类的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从11%提高到13%等。10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11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等。自2008年12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出口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等。
3.税收政策配合节能减排。
为落实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主要是对与汽车、燃油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改革,并实施了酝酿多年的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初步理顺了相关分配关系。
一是从1月1日起,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进口石脑油和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二是自9月1日开始,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体现了鼓励小排量车的政策导向。
三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
4.税收政策促进民生改善。
一是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二是规定从3月1日起,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重新调整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月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
三是自8月1日起,对符合政府规定的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是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服务项目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等。
五是自7月1日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如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等。
六是自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5.企业所得税政策进一步完善。
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其特点是统一了过去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所得税税率降为25%。
6.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
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增值税转型。
7.对部分税收法规进行了修订。
如对营业税、消费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主要是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税种的纳税人、计税依据,并明确了相关政策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国务院废止了一些有关税收方面的行政法规,首先是废止了一些其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替代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收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其次是废止一些已过适用期或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法规,如《关于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进出口货物征免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等。
2009年,受美国和世界经济严重衰退的影响,我国经济将面临很大的困难。目前我国经济除少数金融机构直接受影响外,表现最为明显的是国外订单减少,出口明显萎缩,出口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减少。由于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高,出口企业困难、就业岗位的减少会进一步影响其他相关产业,有可能出现危机向其他产业蔓延的危险。在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出现不同幅度调整的情况下,居民财产性收入缩水,扣除物价因素后居民实际收入增幅比前几年下降。如果大量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失业人口增加,在出口减少的情况下,内需也会进一步减少。面对这些困难,国家宏观政策已经作出了相应调整。目前宏观经济政策已改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加上“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实际上,国家的税收政策已经提前布局,一系列的减税政策已经开始实施。由于国家明确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税收一方面必须为国家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提供财力保障,另一方面税收政策在鼓励投资、出口、就业、消费方面,具有财政政策无法替代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2009年税收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应有所作为。
一是进一步适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出口。从2007年6月起,国家取消了553项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出口结构优化,对出口的影响明显。2008年,对出口退税政策也有所调整。2009年出口退税政策仍然有较大的调整空间,可以进一步提高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以扩大就业范围。
二是在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的条件下,进一步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率,减轻它们的税收负担,起到促进小企业发展的作用。同时,对增值税税率进行适当调整,起到促进消费和节能减排的作用。
三是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一年后,可以考虑采取一些鼓励增加投资的措施,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新能源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或者再投资退税的政策。
四是合理调整营业税税率,适当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适当降低部分服务业和娱乐业的营业税税率,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调整部分资源性产品的税率,以起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
五是研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税收优惠的政策,对特别落后的农村地区和粮食主要产区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并制定法律,明确经济落后地区的标准,制定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在这些地区投资或服务。
六是研究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长期投资的税收政策,对于投资一定年限以上股票等证券的股息、红利可以给予减免税政策,以进一步稳定金融市场。
此外,还应进一步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使个人所得税负担合情合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汽车等热点消费行业的相关税收政策,以起到鼓励投资和消费的作用。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