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和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并迅速发布了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消息。
新政策出台后,通过笔者对有关车型的车辆购置税变化的研究与比较,可以看到车辆购置税减免最多的是MINI和标志207两款进口车型,而在国内市场份额已经或正在占据较大份额的东风本田思域、上汽荣威550等车型并不在优惠范围之内,而这些车型也被普遍认为是油耗经济性好且动力充沛的。其原因仅仅在于:它们的发动机排量比1.6升大了近200毫升。
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难以照顾到方方面面,这可能就是今年出台的此项汽车业振兴计划内容只能执行到今年的12月31日的重要原因之一。其实,要使小排量节能环保车的生产和销售形成规模优势,还需要着重落实可以构成整体效应的小排量车的购置税减免,形成有缓冲的梯度平台优惠,而不是过细的分门别类,更不能对所有车型(如大排量车)都撒上开胃的胡椒面。
鉴于对汽车领域的长期关注,在此提出“6780”方案如下,作为对当前政策的一点建议,希望通过进一步的车辆购置税改革,能制定出有关节能环保的汽车消费的长期振兴计划。
对包括电动车、混合动力车在内的新能源环保汽车,如比亚迪F3DM、丰田普锐斯、君越2.4油电混合车等,所有新车车辆购置税均全免;排量小于等于1.6升的、符合“国三”及“国三”以上排放标准的国产新车,实行车辆购置税6%的优惠;排量大于1.6升而小于等于1.8升、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国产新车,实行车辆购置税7%的优惠;排量大于1.8升而小于等于2.0升、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国产新车,实行车辆购置税8%;2.0以上排量维持10%税率。以后还可适时考虑对大于4.0小于等于5.0的实行14%税率,5.0以上实行15%税率,以争取总的税量平衡。
这一方案涵盖了国内包括一汽的奥迪品牌、东风合资的本田品牌、上汽自主的荣威品牌以及华晨宝马等在内的国内大多数品牌的诸多车型,着重于形成比较公平、合理、清晰的梯度税收优惠,以尽量避免由于某个特定排量的车辆购置税优惠而对邻近排量车型造成冲击以及由此导致的某些汽车企业的困难和不满。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规划,既可以在厂家和车型上实现最大范围的阳光普照,又切实重点地突出了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节能环保汽车,由此调动有关汽车企业对生产节能环保的小排量车的积极性和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由衷拥护,更能有效提高广大消费者的信心,并给普通购车者带来真正的实惠以及合理的消费鼓励。
对节能环保车的消费鼓励还应体现在车辆的保有和转让阶段,满足“国三”及以上排放的小排量汽车在转手交易时也应比照新车采购,得到相应的优惠:如购买此类二手车的部分费用可以冲抵个人所得税;如1.6升以下小排量节能环保车在2009年及以后转手交易时可获得2008年度的养路费退返等。以此加快小排量范围内的车辆的交易流转,促进节能理念的普及和环保车辆的消费。
此外,再提一下车船税的问题。车船税和养路费一样,既不论车辆使用与否,又不管排量大小,也不公开具体的税费款项的形成和用途,各地自定一个固定数额,每年坐等车主来缴税。这样显然不符合有关节能环保的科学发展理念,具有和养路费同样的不合理性。
结合当前结构性减税以刺激内需消费的政策导向,建议:对排量2.0升以下、并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私家乘用车型(包括新能源环保车),实行车船税免征,等条件成熟时再将所有乘用车的车船税取消或者并入燃油税费。
作为关心国家发展和经济政策的咨讯业者,同时也是汽车消费者,衷心希望通过有关燃油税费和车辆购置税等一系列改革,各方努力,进一步变危机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让中国步入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科学、和谐的节约型汽车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