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09年起 入境深圳香港机动车车船税须到地税局缴纳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09-2-16

  本网讯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发布关于征收2009年度车船税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深圳市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均须按照通告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车船税。

  通告明确,在深圳市内依法应当在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以及从香港入境行驶并依法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船,以及在机场、港口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依法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新购置的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自车船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当年内办理车船登记及纳税申报手续。根据《》()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

  关于纳税地点,通告明确,深圳市机动车的车船税由纳税人到深圳市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缴纳或到纳税人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但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机动车,纳税人必须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

  此外,自2009年1月1日起,从香港入境行驶的香港机动车的车船税不再委托深圳市公路局下属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南山公路规费征稽所代征,调整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负责征收。纳税人可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任何一个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船舶的车船税由纳税人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缴纳。

  深圳地税同时提醒,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车船税申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链接:车船税的办税流程:

  (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流程

  首次办理时,需先登记本单位(个人)所拥有或管理的车船(包括免税车船)的基本信息。需填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车辆/船舶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车船所有人无需提供)、车船管理协议书(车船管理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车船基本情况在办税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登记后方可到征收窗口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时,填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船舶)》。纳税人在办理设立(开业)税务登记时,应一并填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车辆/船舶情况登记表》,如未办理车船登记的,应按上述程序办理。

  已办理登记的车船情况发生变动的,纳税人需及时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理车船信息变动登记手续。

  已办理登记的车船,次年申报时,应填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船舶)》,并持所有车船的《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纳税。

  以上表格均可在市地税局网站www.szds.gov.cn下载或在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领取。

  (二)纳税人到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流程

  单位纳税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投保经办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已在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的机动车,纳税人需向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按《条例》规定办理免税的机动车,纳税人需向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减免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由于新购置的车辆必须先办理“交强险”业务后才能办理车辆上牌手续,为了保护纳税人权益,纳税人在领取车牌后必须向原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补登车辆信息。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