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逐渐从虚拟经济领域延伸到实体经济领域,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的经济增速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税收工作该如何作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崔俊慧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我国税收工作面临着既要贯彻国家“结构性减税”大政方针,又要紧抓收入从而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两难选择。尽管困难重重,但这两方面目标都要实现,缺一不可,作为税务部门,当前必须紧紧抓住落实税收政策和组织收入工作两项任务丝毫不能放松。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实行结构性减税保发展,深化税制改革调结构,加强征管保收入。
崔俊慧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其目的就是通过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国家一方面要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国家还要不断增加财政投入,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这要求税务机关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在税收政策方面,税务部门要在及时足额地为纳税人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开展对新的税收政策的调研,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目标完善现有税收政策。税务部门必须时刻保持这方面的“敏感度”,真正用好税收这根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杠杆”。在组织收入方面,税务部门必须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为了抓好这项工作,税务部门在做好日常税收征管的同时,特别要注重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征管力度,重点税源企业缴纳的税收所占比重相当大,如能把这些企业管好,完成今年收入任务就有了一定的保证。此外,税务部门还应加强征管方面的调研,及时发现和堵塞税收漏洞。
崔俊慧表示,通过近期在各地的调研了解到,各地税务部门都能够积极落实国家目前已经出台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大家普遍认识到实施结构性减税确实能够起到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是符合当前经济形势需要的。同时,各地税务机关从年初就开始积极采取措施,狠抓组织收入,这说明各地都充分认识到了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日益增大的财政收支压力,目前各地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视程度在近些年是前所未有的。崔俊慧认为,尽管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巨大的压力,但各级税务部门在思想和认识上是高度统一的,只要付出努力,增强信心,完成全年税收工作的目标将是大有希望的。
作为一名曾经从事税收工作多年的税务干部,崔俊慧向记者谈了他在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下对税收工作的判断和希望。除此之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他还向记者介绍了目前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税收立法问题。他说,近年来全国人大陆续开展和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等立法项目,积极推动了我国税收立法工作的进程,促进了税收工作的开展。但我国的税收立法仍存在进度滞后、税法级次偏低等问题,如税收基本法迟迟未能出台,税收征管法急需修订,大部分税种、特别是收入比重最高的增值税仍没有上升到用法律加以规定,这都说明我国税收立法工作的任务相当繁重。他认为,目前我国的税收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是指各界要有紧迫感,要把税收立法视为税收工作的需要,稳妥则是指对立法项目要本着“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原则,不能操之过急。他认为目前需要着重加以考虑和推进的税收立法项目有三项:一是继续研究税收基本法,这部法律迟迟无法出台的原因在于条件不成熟,而条件的成熟并不是靠等待就能获得的,而是要靠创造和争取获得,创造条件促使税收基本法尽早出台,将对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带来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二是修订税收征管法,这部法律实施多年来,国家的经济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要将这些新内容在税收征管法中加以体现,否则可能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因此要争取尽快使税收征管法修订进入实际的立法操作阶段;三是提升目前税收条例的法律级次,制定增值税等若干单行税法,应将增值税法的立法工作尽量提前,今年推出的增值税全面转型在一定程度上为增值税立法铺平了道路。崔俊慧表示,目前全国人大已在税收征管法修订和增值税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共识,根据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已将制定增值税等若干单行税法和修改税收征管法确定为本届人大任期内必须完成的一类立法项目。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看到这些税法进入正式的立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