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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将安排28889亿
核心提示:
来源:中央政府网 日期:2009-3-9

    2009年3月7日15时,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胡静林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2008年财政工作亮点和2009年预算安排特点和工作重点,权威解读《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网友]现在社会上有这么一种说法,就是中央财政拿收入的“大头”,而地方财政拿收入的“小头”却承担了大部分的支出责任,您如何看待这一说法?谢谢。

    [胡静林]这是个不少人关心的问题,也是容易引起误解的问题。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地区间财力差异较大,中央政府有必要适当集中财力加以调节。表面上看,中央财政拿了收入的“大头”,实际上中央财政收入除一小部分用于中央本级支出外,更多的则是用于对地方进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相应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并由地方安排财政支出。正因为如此,中央财政本级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与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是1:1的对应关系。地方财政也是一样。

    以2008年为例,中央财政本级收入32671.99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3%,但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有13374.31亿元,仅占全国财政支出的21%。中央财政收入用于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达到22945.61亿元。地方财政支出中平均38%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其中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平均54.4%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所以说,中央虽然在全国财政收入中拿了“大头”,但只有少部分留在中央本级花,大部分钱都给了地方,由地方来安排支出。所以客观地说,是中央收了“大头”、花了“小头”,地方收了“小头”,但花了“大头”。2009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28889亿元,比2008年增长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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