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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不要"一刀切" 委员建议以家庭为单位纳税
核心提示:
来源:三湘都市报 日期:2009-3-9

  “税赋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但对个人所得税的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轻重、家庭支出的多少,哪怕一个人要养活多名家庭成员,也一样交纳个人所得税则背离了税赋原则。”在湘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伍中信认为。
  
  他认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只有为低收入者减负,才能真正全面拉动内需。所以,他在提案《关于金融危机背景下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建议》中提出,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要为“穷人”减税。
  
  伍中信介绍,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分类,分别征收、各个清缴,这使得个税征缴与改革的重点都集中在工资薪金所得方面。“在‘个税’收入中,有一半以上来自工薪阶层。”
  
  对此,伍中信强烈建议,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对同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作为总体综合征收。他不否认,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税制付诸实施,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他建议尽快建立个人信息系统、建立联网制度,将税务的网络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工作单位的财务部门等联网,加快实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转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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