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支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和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重组改制上市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明确,对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和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重组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两部门在和文件中明确,将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141.27亿元,直接转计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的资本公积,作为国有资本,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69.83亿元,直接转计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的资本公积,作为国有资本,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上述两公司经过评估的资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的子公司可按评估后的资产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