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上海市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表示将在上海市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按照意见的要求,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统一功能区域。将办税服务厅按功能及业务按需求整合为四个区域:涉税事项受理区、纳税人自助办税区、政务公开区、便民服务区;二是统一窗口设置,根据涉税受理区的业务,办税服务厅分别设立综合服务、发票管理、申报纳税三类窗口。窗口对应设立综合服务、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等岗位;三是统一标牌设置,使办税服务厅整体设置上体现简朴、实用、庄重、整齐、清洁,保持大厅内窗明、地净,四壁无尘,空气流通,没有异味,营造愉快、舒适的办税环境;四是统一服务标准,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礼仪、限时服务承诺、延时服务承诺以及推行服务首问责任制度;五是统一配套制度。主要统一领导值班制度、办税公开制度、质量监督与考评制度、服务质量考评制度、执法纪律监督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此外,意见还指出,允许办税服务厅探索拓展服务功能,比如办税服务厅可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合并窗口设置为“综合服务”、“申报纳税”两类窗口,或探索建立一窗多能服务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全职能”办税窗口。有条件的单位可视实际情况独立配备自助申报机和自助售票机等自助办税终端,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开放式的服务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