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金融企业呆坏账准备金提取范围将变动 初定比例1%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期:2009-4-27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24日在国税总局网站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金融企业呆坏账准备金提取范围会有所变动。

  有网友提问,对于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的减值准备,是否仍按照1%作税前扣除,还是对2008年计提的坏账/呆账准备全部做纳税调增?缪慧频说:“金融企业准备金问题总局和财政部正在研究,很快就会出台。跟以前相比,在准备金提取范围上会有所变动,初定提取比例还是1%。”

  对于投资集团从享受减免所得税的被投资方取得的分红如何计算所得税的问题,缪慧频表示,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除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外可以作为免税收入。

  有网友提问,企业、单位以股权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纳税政策如何规定?缪慧频表示,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股权投资等收益征税问题,考虑到此类投资收益没有现金流收入,如果在当年全额征税,将给企业造成现金困难。国税总局计划在今后给予明确,对收益较大,企业当年纳税有困难的,允许给予分几年均匀分摊纳税。

  此外,缪慧频表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企业重组的税务问题,文件有望4月底出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