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看待和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在目前情况下,财税体制改革是应该加快步伐,还是应该先易后难?在最近召开的主题为金融危机下的税收与法治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对上述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专家观点碰撞:如何看待和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
这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家提出拉动内需,方向是正确的,财税政策在这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专家指出,受客观因素的约束,拉动内需尚需时日,且财税政策的作用也应该理性看待。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说,面对金融危机,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包括动用巨额财政资源在内的政策措施,使我国国民经济在世界经济下滑的局面中保持了难得的良好状态。目前国家提出要拉动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非常正确的,财税政策在这方面大有可为。
但是他指出,目前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财税政策主要还是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设计的。政策主要以拉动投资需求为主,在拉动居民消费这方面,力度还远远不够。十几年来,我国居民消费率一直呈下降趋势,不管经济是冷还是热,消费率都在下降。这说明我国消费率下降,与经济周期无关。我国内需不足的问题并不是现在才有的,而是早就发生了,只不过由于产能转移到国外,国内生产与消费才达到某种程度上的平衡。因此,不能把增加内需、提高居民消费率作为宏观调控问题,只是在外需不足时,才来拉动内需。而应该把增加民生需求放在优先地位,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来研究、观察和分析。比如,确立提高居民消费率的中长期战略目标。有关政府部门可建立并定期公布不同社会群体收入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并将指标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和节能减排等并列为对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缩小收入差距,重点将长期以来执行的保持农产品价格稳定的方针改为保持农产品价格较长期适度提高的方针。用提高农产品价格同时对低收入群体补贴的政策替代对农业生产进行补贴以增加产量的政策。同时制定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各项政策,包括降低工薪阶层和个体户等低收入群体的税费负担等。
财政部税政司原副司长王征说,近年来,在国内生产总值分配中国家的部分不断增加、企业部分保持不变、居民部分则不断减少。这是我国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决定的。现在国家提出重视民生,就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努力解决这个问题。拉动内需特别是拉动居民消费需求,方向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目前拉动内需仍是以政府和企业为主导,促进居民消费还需要一个过程。
还有专家认为,市场经济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应对金融危机,税收作为重要的经济调控工具自然责无旁贷。但是税收政策制定的复杂性、自身的局限性,都使我们不能夸大税收政策的作用。税收的根本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宏观调控只是它的派生职能,税收的这种本质决定它对金融危机的防范作用是有限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张智勇说,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借助法律手段来完全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是很困难的。就财税手段来讲,其在金融危机防范方面也是作用有限。当然,财税政策对于经济的复苏具有积极作用。不过,财税手段应当与其他政策结合运用。以出口退税为例,在我国出口企业无法取得外贸订单时,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并不能从根本上扩大出口。在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日益融为一体的情况下,我国相关政策的出台也会受到其他国家政策的制约。因此,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不论是对于防范金融危机还是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都是必要的。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的区域经济合作,比如即将建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对扩大我国和东盟之间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产生深远影响。区域经济合作的加强也将增强我国和区域合作伙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能力。
财税体制改革应该全面“提速”,还是应该先易后难
受经济增长放缓、企业效益下滑、结构性减税政策显效等因素影响,第一季度我国税收继续减收。专家们普遍认为,目前税收减收的压力是财税体制进行深层次改革的动力。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财税体制改革是应该全面“提速”,还是应该循序渐进,存在一定的分歧。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说,金融危机下最深受其害的是普通民众。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应坚持民生的理念,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施公共财政,科学推进税制改革,坚持税收法治,抓紧完成有利于民生保护的两大立法任务:一是预算法的修改,二是税收征管法的修订。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汤贡亮也认为,当前应积极推进政府行为的法治化、预算法治化和税收法治化。其中,税收法治化涉及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修订、个人所得税的进一步改革、资源税暂行条例的修订以及环境保护税的确立四大方面的问题。另外,应在解决统一税政的前提下,给地方适当的税收立法权。要使中央和地方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更加规范且可操作。在宏观层面上,积极推进并制定《税收基本法》的需求更加迫切。
但也有专家指出,税制的调整与优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税收政策的变动调整须视客观经济环境和具体条件而定,不宜操之过急。
王征指出,经济基础的变化是其他制度变革的前提和基础。税收的实际工作者和研究者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税收立法的愿望是好的,但要考虑到我国存在五级政府、各级政府需求不一样等现实问题。实践证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决定着其他改革的速度,近期实行彻底分税制可能是行不通的。税收立法制度只能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成熟一个完成一个。
还有专家认为,我国财税政策在拉动内需、增加居民收入方面还有余地。但是,应该以是否有利于减少税收负担、增加居民收入为标准,有利于减少居民负担的改革步伐应该加快一点,比如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等;而增加税收负担的改革步伐可以减缓。对于税收立法,目前国家应该研究制定若干单行税法,但应该从小税种做起、从容易的做起。
关注我国在金融危机中凸显的各种问题
与会专家认为,正在发生着的金融危机使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一些固有问题更加凸显出来。
“谁是金融危机的受益者?谁是受损者?”许善达指出,目前不仅需要研究经济危机是如何发生的,更重要的是需要研究金融危机下谁是受益者、谁是受损者,从而采取更准确更积极的应对措施。综合来看,美国作为一个整体并没有受到损失,反而是全世界替美国的经济泡沫买了单。美元现金、贬值美元和衍生工具是美国获取世界财富的三大方式。对于金融危机的原因,不仅应看到表面的美国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不力,还应看到美国是将金融衍生工具作为其从世界获取财富的手段。基于此,来研究中国的应对问题。我国的外汇储备有一半左右是美元。而这些外汇储备均是我国用实体财富换来的。虽然回报率很低,但以前一直这样做,是因为我们依旧能从中获得收益,如解决就业问题、企业利润提升问题、资源闲置问题等。但现在需要考虑的是,这种“中国模式”还有无可能继续下去?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了,除了企业账面上反映的微观成本,还有许多在企业报表上未作反映的外部成本,如环境污染的成本、工人社会保障的成本等。因此,我们应该在全球化中综合评价我国的获益和成本,以此来制定将来的对策。
张智勇认为,市场机制下发生金融危机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任何机制的完善都会有欠缺。但是,危机产生于不同的国家,蔓延的程度和范围就不同。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经济结构不平衡等固有问题在此次危机中更加凸显了。目前重要的是如何把危机转化为机遇,借鉴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在亚洲金融危机时的做法,完成产业结构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转型。
王征指出,正是因为法制不健全,才使美国金融市场缺乏监管,虚拟产品规模不断扩大,严重脱离实际,以致引发金融危机。这提醒我国目前应加强对金融企业虚拟产品与实体经济关系的研究,以及金融企业税收制度的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则提出,我国近2万亿元外汇储备是30年改革开放的成果,目前应该特别关注它们的安全问题。
“历次金融危机都是普通民众损失最大,”刘隆亨认为,“金融危机造成大量民众失业、生活水平下降、债务负担加重。眼下最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如何保障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