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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买卖唯一住房可退个税 但要先办新房产权证
核心提示:
来源:扬子晚报 日期:2009-5-9

  市民张先生向本报询问,他在一年时间里卖了旧房,又买了新房,按照规定可以享受个税退还的政策。他想问问这笔税金如何退,又有哪些手续?

  记者为此咨询了相关部门,南京市地税局的房产专家解释说,“个税退还”是国家的政策,具体为“个人出售惟一住房所缴个税,一年内再次购买住房,将可以按售价比例退还或减免个税(新购价大于或等于售出价,可全额退税)”。像张先生这样在一年内卖旧买新的可以享受该政策,办理的地点是在华侨路上房产交易登记中心,也就是他当初缴纳个税的窗口。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卖房时缴纳个税的凭证,卖房的二手房销售合同,新房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发票,以及本人的身份证件等。房产专家表示,关于“一年内”的时间界定是这样的:初始时间为个税完税发票上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新房产权证上的时间或契税完税发票上的时间。至于税金的退还比例,记者了解到,如果新房的价格超过或等于卖旧房的价格,那么可以全额退税;如果新房价小于旧房价,比如旧房卖了50万元,而买新房只花了40万元,那么个税退还的比例就为80%(40万除以50万)。

  房产专家还提醒市民,按照南京市今年起实施的楼市新政,出售满2年以上的房子所缴纳的个税可以领取40%的补贴,这与国家的“个税退还”政策是不能同时享受的。只要卖房人已经领过个税补贴的,再申请办理个税退还手续时,必须先退回政府发放的个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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