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昨天在《中国财经报》撰文,提醒人们科学认识税收增长与GDP增长的关系。他表示,税收增长和GDP增长并不存在直接的、量的对应关系。
史耀斌在文中解释称,税收增长速度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税收的增长速度可能高于GDP的增长速度,也可能低于GDP的增长速度。由于人类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变动性以及政府宏观政策的灵活性,税收和GDP增长不同步是必然的,税收和GDP同步增长则是人们的主观臆想。
他分析认为,经济增长是税收增长的基础,但影响税收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因素是各税种对应税基的增长。由于GDP与各税种的税基增长速度不一致,GDP的增长并非在任何条件下都与税收增长呈正相关关系。当反映主要税种税基的经济指标(如: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邮电通讯、建筑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房地产业等的营业收入,烟、酒、汽车、成品油等大宗消费品的销售量(额),企业利润,进出口额,证券交易额等等)的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时,税收的增长速度就会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反之,税收的增长速度就会低于GDP的增长速度。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民经济出现减速运行态势,相应地,税收增长速度开始大幅度回落,10月份,税收开始出现10年来罕见的负增长。2009年及今后一、两年,我国经济发展将面临许多挑战,从保持平稳、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我们初步判断,和2005年-2007年的经济增长相比,今后一、两年,国民经济仍将处于相对低速的运行态势。主要税种的税基,如工业增加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烟、酒、汽车、成品油等消费品的销售量(额)、金融保险、房地产业、建筑业等的营业收入、企业利润、进口额和证券交易额等的增速,都会低于同期GDP增速,国家为保增长而采取的减税政策也将直接影响税收增长,从而会使2009年起2到3年的税收增长低于GDP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