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8日发布通知,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可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业内专家表示,由于变化只涉及缴纳时间,而计算方式没变,并且出现没钱缴税的情况很少见,因此,实际影响很小。
股票期权所得可延缴个税
高管股票期权个税可延期半年
财政部表示,据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反映,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高管人员转让所在公司股票在期限和数量比例上存在一定限制,导致其股票期权行权时无足额资金及时纳税问题。因此,最新的办法是,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如果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坤财税顾问高级顾问、注册税务师梁锦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规定最大的作用就减轻部分上市公司高管的资金压力,没有太大的普遍影响。他指出,在此之前,如果上市公司高管出现没钱缴税,也可以申请缓缴,但在缓缴期间可能会产生利息,而新的规定并没有要求高管在延缓期内必须支付相关利息。
不过,梁锦钦认为,实际上,现实中很少有这种“能买卖股票而没有钱缴税的个案,之所会出台这个政策,可能是考虑到有些在职的上市公司高管在股票期权行权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实际影响不大。”
超过三成股权激励方案取消
从2008年以来,由于股价的连续下跌以及上市公司业绩不达标,多数公司取消股票激励方案,但近期部分公司又重新启动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业内分析人士表示,股价和业绩整体下滑中,使得股权激励原本应有的激励效用弱化。即使目前市场反弹力度较大,仍然有部分公司激励计划面临泡汤。
根据本报记者粗略统计,2005年实施股权激励至今,共有146家上市公司公布股权激励预案,而自2008年以来,共有54家公司停止实施股权激励。而从具体原因来看,一是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过高;二是业绩不达标。根据规定,除了实施股票增值权和提取激励基金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不需支付股本外,其余均需要激励对象自己“付账”。行权价和市价价差的存在,使得激励对象若行权,反而会赔上不少钱,失去了原有的激励意义。而部分上市公司行权价格在去年股市连续下跌中显得过高。中工国际在2008年3月公布激励预案,其行权价24.08元。但随着公司股价持续下跌,行权价远远高于市场价格,如果行权,高管将出现大幅亏损,使得公司管理层不得不在去年10月底公告停止实施股权激励。另外,公司业绩不达标也会导致激励方案泡汤。万科A在近期发布公告称,由于2008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5.61%,未能达成首期激励计划约定的“净利润增长率超过15%”这一业绩指标,股权激励终止。
虽然近期又有上市公司重新启动股权激励预案,但有业内人士认为,若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以及个股走势存在波动迹象,都有可能对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因此,仍然有部分公司的股权激励面临着较大的停止实施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