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财政部和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和风险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金[2009]40号),就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和风险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按照《意见》的要求,今后,银行放贷将主要关注企业的财务管理状况和对外担保的相关问题。
借款企业的财务稳健程度是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因素。为此,《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高度关注借款企业财务管理,确保贷款质量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要求,高度关注借款企业财务管理状况,把借款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内容作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条件和标准之一。要高度关注借款企业对外担保以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尤其是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和循环担保,及时调整授信额度和信贷管理策略,防止信贷风险积聚。在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时,要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规定,认真分析和评估并购贷款风险,避免因企业盲目扩张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
《意见》同时对金融机构如何加强自身管理给出了具体执行意见。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加强内控和合规文化建设。要合理配置资产,做好流动性监测和风险预警。要加强对全球主要货币汇率、主要金融市场利率波动的分析研判,加强对持有的外币资产市值变化的评估与监控,及时实施动态操作,有效防范汇率风险;二是及时足额提取拨备,努力化解不良资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财务制度和有关会计准则与监管要求,准确分类和真实反映不良贷款,及时足额计提各项损失准备,提高拨备充足率水平,夯实财务基础。要根据国家有关呆账核销、贷款重组和减免的有关政策,加大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和核销等处置力度,及时化解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三是审慎开展境外并购,防范境外投资风险。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投资并购面临机遇和挑战。要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分析研究投资并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尤其是要分析并购的协同效应,合理选择投资并购对象,避免因盲目扩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境外投资并购的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程序。四是加强委托代理业务管理,努力降低表外风险;五是着力加强成本控制,避免费用刚性增长;六是加强财务分析与风险预警,提高战略决策能力。七是深化公司治理改革,维护出资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