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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将对物业企业实施积分管理
核心提示: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9-6-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日对外宣布,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积分管理。

  根据新出台的《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采取日常巡查、集中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对物业企业的服务活动进行检查、处理、记分,并将按照积分对物业企业做出相应处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积分低于负6分时,由注册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提出书面警示,责令限期整改,改正期间该企业不得参加示范项目考评。当积分低于负9分时,由注册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约谈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予以行政告诫,一年内该企业物业服务资质不得升级,同时核查企业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物业项目。当积分低于负12分时,核查该企业的资质条件,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物业项目;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物业企业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分周期届满,重新记分。原积分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对于完善物业服务准入和清出机制,加大行业管理力度,推进北京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解决物业服务不规范引发矛盾纠纷等问题,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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