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09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介绍2008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及当前的环境形势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路透社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有人认为我们对一些污染企业所处罚的罚款与他们从污染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相比要低得多,请问中央政府有何计划和举措来提高对污染企业的罚款,以及对拒绝调查或检查人员进入其工厂检查的企业提高罚款?第二,有相关研究呼吁中国政府对那些污染排放企业提高征税水平,是否有计划来落实这方面的政策?
[张力军]对污染企业的罚款和污染企业的利益相比,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不同企业存在不同情况。但是由于过去我们的法律规定了污染企业违法排污罚款的最高限额,所以确实存在对污染企业罚款和其所得利润相比不成比例的问题。去年,全国人大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时候,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法律修改中将对企业的罚款由单纯的限制最高限额改为按应缴排污费的倍数来进行处罚,这样就基本解决了您提出的这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提高对污染企业征税的问题。征收企业的环境税,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现在已经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的重要议事日程,我们几个部门正在协作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条件成熟时将会推出对污染企业征收环境税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