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我国综合退税率已上升至13.5%,距此前坊间热议的“出口全额退税”更近一步。不过,财政负担也随着退税额增加而颇为沉重。在继续上调退税率空间受限的情况下,是否实现出口产品“全额退税”,显然成了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
出口退税一般作为中性贸易政策,国际贸易实践中多实行“全征全退”。这是因为进口国会征收增值税,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第三国市场是各国通行的惯例,以避免商品在出口国和进口国双重征税。
事实上,出口全额退税已经进入决策层视野。不久前,商务部曾提交一份《确立出口足额退税制度》的报告,在商务部内部讨论。报告建议,除“两高一资”产品外,应尽快实现出口全额退税,由中央财政全部“买单”。
当前,出口全退税在诸多“保出口”政策选择中之所以备受青睐,主要是因为其在有效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上具有相当的优越性。出口全退税有利于企业的资金流动性,保证企业在平等条件和环境中竞争。此外,出口退税覆盖面广,涉及全部的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影响的出口额超过中国出口总量的七成以上。
不过,出口全额退税也是一把双刃剑。出口全额退税政策也有引发国际贸易争端的可能性。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情况下,很多政策尤其是总量政策要尽量谨慎和小心,因为中国是一个大国,促进出口的一些政策很容易引发来自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如果中国的贸易伙伴普遍有借类似由头挑起恶性循环式“财税倾销”的倾向,那么普遍实行零税率的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来说就得不偿失。
还有,出口全额退税政策必定会增加财政支出压力。据财政部人士测算,假如综合退税率从12.4%提高到15.3%,按照2008年的出口情况,实行出口全额退税将增加出口退税资金支出1600亿元左右,此举必将加大中央财政负担。
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但应看到,今年的出口情况远差于去年,实际退税金额也没有持续上升。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大幅增长的出口退税额增幅开始下滑。4月份,全国实际办理出口退税328.9亿元,同比增长11.9%,环比下降9.3%。
应该说,是否实行出口全额退税,涉及到经济风险与财政风险之间的权衡问题。刺激经济的财政政策,包括出口退税,都是用扩大财政风险的方式来减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公共风险,是一种风险转移。但在特殊情况下,为面临困难的出口企业减负,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也是应当的。专家建议,出口退税额和财政支出的缺口可以通过增加国债的发行来解决。一旦出现贸易争端,应当充分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出口全额退税短期内有助于企业渡过危机最难熬的阶段。但财税政策有其功能定位,不能指望财税政策帮助出口企业维持落后的经营模式,从长远来讲,出口企业要加大调整产品结构的力度,加快产业升级,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从根本上减少贸易摩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