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沸沸扬扬了好些年关于物业税的讨论近日有了最新进展,5月2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同时公布了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开征物业税”再次纳入。渐行渐近的物业税对房地产市场究竟意味着什么,能否真的降低房价、有效遏制楼市的炒买炒卖以及今后的住房成本会不会增加等等。敬请关注本期热点争鸣。
物业税的开征对一般老百姓而言不会有实质性的负担,其目的在于调控经济、稳控房价,让离谱的房价回归理性,引导人们合理利用住房资源。
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刘玉录表示,物业税在国外比较普遍,属于相对独立的地方税种。物业税即使开征也并不是主要针对普通老百姓的,因此对一般老百姓而言不会有实质性的负担。根据物业税的两种计算办法,即按照住房套数和人均居住面积来看,现在普通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地方人均水平的不是很多,普通市民拥有多套住房的就更少,所以不会产生负担。
学者李继峰认为,物业税是一种调节贫富差距的经济手段。对一种经济调节手段,不能简单地说它是好是坏,说它该不该存在,而是应该为它设计未来:应如何存在,如何调节经济。国家提出研究开征物业税,其目的在于调控经济、稳控房价,让虚高的房价降下来,让离谱的房价回归理性,引导人们合理利用住房资源。根据经济学原理,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房价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在国家出让相同数量的土地、开发商开发相同数量房产的情况下,炒房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供求关系。所以,物业税的开征,其出发点应放在遏制炒房行为、调节贫富差距上,要让最大多数的老百姓得实惠,这样的物业税应该收。
如果开征物业税,不仅会增加购房者和房屋所有者的压力,还可能会打压购房者的热情,房地产市场刚刚出现的回暖势头也将受到很大影响。
开征物业税难促房价回归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提出,税收起到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作用,它本身没有抑制物业市场价格的功能。如果国家一旦实施开征物业税,建议召开全国性的听证会,邀请一些专家学者、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有代表性地区的群众参加。
中原地产(天津)三级市场部区域总监朱庆江认为,年初以来在中央拉动内需、刺激经济的大背景下,楼市成交量稳步回升,房地产市场正在向正常良性方向发展。如果开征物业税,不仅会增加购房者和房屋所有者的压力,还可能会打压购房者的热情,房地产市场刚刚出现的回暖势头也将受到很大影响。他指出,房价是由市场来定的,即使降低了交纳给政府的土地出让金额度,开发商也未必会因为成本下降而降房价。并且开征物业税对那些投机炒房者的抑制作用也不明显,他们甚至会把物业税负担转嫁到普通购房者身上,最终抑制房地产市场的购买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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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