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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个税最大问题是对高收入者不易征管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日期:2009-6-23

  6月17日,财政部公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个人所得税已成我国第四大税种,2008年征收了3722亿元。这是我国首次公布个人所得税情况。

  6月20日~21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对全国31个省(区、市)7165人的调查显示(其中61.4%的人是“80后”,19.9%的人是“70后”),79.3%的公众关注财政部公布的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其中31.1%的人表示“非常关注”。

  71.4%的人认为个税征收的最大问题是对高收入群体不易征管

  “看了财政部的个税新闻,我才知道自己的税是怎么扣的,报告写得很明白,数据也挺详细。”北京市某搜索引擎公司职员王雨说,每年年初她都会收到个税完税证明,一般也就看看自己过去一年交了多少税,现在才对征税模式、税率等税收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样的个税报告每年发布一回就好了,我还想知道我们纳的税最后都用到哪里了。”

  调查显示,对于财政部公布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的做法,53.0%的人认为落实了纳税人的知情权,52.3%的人认为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表现,48.9%的人表示此做法体现了政府对纳税人的尊重。同时,58.2%的人希望报告里的数据更加详细透明,35.5%的人期待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每年发布一次。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学研究室主任韩朝华认为,个税改革和公众利益切实相关。财政部此举不仅有利于个税信息公开,也有利于社会各界提出问题,充分表达意见,从而更好地推动个税改革。

  《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中备受瞩目的一个数据是,近年来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

  本次调查中,62.9%的人认为“工薪族”缴税占个税总收入比例过高,59.1%的人表示高收入人群缴税占个税总收入比例理应增加。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经济社会学的王水雄副教授表示,按照工资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形式征税成本低,这容易解释为什么工薪收入项目占个人所得税项目的50%左右。由于收入分配是高度不规范的,个税只能以相对规范的工资性收入作为征收对象,于是,工薪阶层成了实际上的纳税主体。加之,个税是按照名义工资、按照全国统一税率征收的,这就使得消费指数高的大城市里的普通人容易感觉生活负担重,特别是有了家庭负担的年轻人。

  调查显示,公众给出的个税征收中的问题包括: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来源多样,不易征管(71.4%);对偷漏税的人缺乏有力的惩罚措施(54.8%);没有将家庭情况等因素考虑在内(48.1%);个税起征点低(28.6%)等。

  应建立能够支撑公平个税征收的信息和监管系统

  《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指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消费支出、市场物价水平等变化,今后对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

  调查显示,29.4%的人认为财政部应给出个税调整的时间表,83.6%的人赞成提高个税起征点(其中45.5%的人表示非常赞成)。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余地是有限的,关键是如何将其调整纳入征管配套改革的方案,尽快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目标。

  贾康表示,调整税率对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和推进税制改革更有效。我国目前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档数过多的税率会刺激偷逃税行为。他认为划为5个层级比较合适,比如较低收入者1%、中等收入者5%,超过中等收入加快累进到15%、25%、35%。这样调整后,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将大大减轻,而高收入者的税负将相应提高。

  韩朝华则认为,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也不能走向极端。像瑞典等高福利国家,按照累进税率,对高收入者部分收入按50%的税率征收,也有一些弊端。“怎么激励人们工作和创造的积极性?高风险、高贡献获得较高的报酬也是应该的。”

  “目前个税征收中存在监管漏洞,首先是税务部门的征收能力有限,实际征收的情况,跟不上理想的状态。”韩朝华说,现行的分配制度不规范,个人收入统计能力的欠缺,也是重要原因。“个人和单位间名目繁多的补贴、津贴该不该纳入应税额度?此外,还有一些人的灰色收入,或者在税务部门管理之外的收入怎样纳入统计?这些基础性的工作还有很多空白没有填补,税务监管和征收很难做到完善。”

  王水雄认为,隐瞒收入情况很常见。“比方说,年收入12万元的纳税者要自行申报纳税,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这一人数是400万。但是看看每天在大城市跑的汽车,就知道这个数字远远低于实际情况。这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个人收入信息收集系统。现在计算机系统和银行卡制度如此发达,相关部门如果下定决心,这套信息系统应该能够建立起来。”

  上个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提出我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有专家认为,这是为了建立统一个税征管信息系统,是我国从分类税制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的过渡。

  调查中,一些被访者担心此举还是只能保证工薪阶层的个税缴纳管理,对于高收入阶层的诸多收入形式,仍旧缺乏有效监管。

  王水雄建议,建立一套全国国民收入消费信息征集系统,包括个人消费和收入两方面的信息。比如,由于种种原因,没法彻底摸清个人的收入情况,那么可以根据个人的消费情况,通过消费税的形式,进行个人收入的调节。一般而言,个人的收入情况往往就是通过个人及家庭的消费结构体现出来的。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则可以通过消费越多,消费税率越低的形式,拉动消费。年底,再将个人这一年来的收入和消费情况送交相关部门审核。如果出现消费少,收入也不高,但是个人所得税缴纳得多的情况,那么可以给这样的人一定的退税。

  “总而言之,相关部门应该着手建立一套能够支撑公平个税征收的信息和监管系统,有了这样的系统和技术力量,再加上相关部门公平税赋的决心,才能把个人所得税改革推向纵深,而不仅仅只是停留在个税起征点的争论上。”王水雄说。

  调查显示,56.3%的人建议建立个人综合收入信息系统,45.6%的人建议建立银行之间统一的征信系统,43.9%的人认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才能避免偷税、漏税、避税行为。此外,28.2%的人建议个税调整应与工资变化建立联动机制,27.2%的人表示个税起征点应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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