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国资委发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范交易
核心提示:
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日期:2009-6-29

  为统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昨天发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国内产权交易市场走向规则统一的时代。

  为了避免出现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低于净资产,转让中出现暗箱操作等现象,规则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首次信息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转让标的资产评估结果。

  规则特别指出,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嫌侵犯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产权交易机构终结产权交易。

  为了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规则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实行交易资金统一进场结算制度,开设独立的结算账户,组织收付产权交易资金。

  今年3月,国资委曾出台规则的征求意见稿。与征求意见稿不同,最终出台的规则将适用范围从四大交易所扩展到全国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将有力推动各地产权交易市场在操作规则上的统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