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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税明确车主办理车船税退税的资料相关问题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09-7-9

  本网讯 为规范厦门市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近日发布关于代收代缴车船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车主办理退税的相关问题。

  通知明确,办理车船税退税的纳税人,属于重复投保退保、车辆盗抢报废停驶退保(含符合交强险合理退保的其他情况)、税款计算差错等情况引起的退税,由纳税人携带退保或证明税款计算差错的相关资料,经保险公司核实后,按退保月份所占比例或多缴金额将税款先行退付纳税人。每月(或每季),保险公司按地税机关要求的格式填报上述退税明细数据,同时携退税申请书、电子缴税回单及保险公司确认的退税原因调查资料,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审批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退库手续。税款直接退到保险公司提交的账户。

  其他异常情况引起的退税,由保险公司负责上报主管地税机关审批。办理退税时,保险公司须携纳税人退税申请书、完税证明及保险公司确认的退税原因调查资料。主管地税机关调查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退库手续,将税款先行退到保险公司提交的账户,由保险公司将税款退付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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