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协税护税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将成立市协税护税工作领导组,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协税护税组织机构,形成覆盖全市的协税护税网络,依法开展协税护税工作。
据悉,由于企业经营要涉及到多个主管部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如果税务机关想查阅涉嫌偷漏税企业的工商注册等信息时,只能通过协查函的形式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助。而太原市政府在此次下发的《意见》中,要求17个政府直属机关要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做好征管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财政部门: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职责和日常事务,分析研判财税征收形势,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财政资金投资工程项目计划和决算报告,组织完成年度收入计划任务,为协税护税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税务部门:做好与财政、工商、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与公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税收执法保卫体系;严格税源监控和代征,加强协税护税工作业务培训,及时提供有关税收征管数据,积极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市场等协税护税组织开展工作。
(三)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依法经理国库,准确高效办理各种税款入库业务,监督税款及时入库,严禁延伸延解等违规行为;按月向税务部门报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开户情况,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
(四)公安部门: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实施清查漏征漏管户、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按月通报矿山(含非煤矿山)企业爆炸物品审批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逃、抗、骗税以及逃避追缴欠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税收执法保卫体系;每月5日前将上月涉税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同级协税护税办。
(五)审计部门:依法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依法查处企业、单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国家税收政策行为;及时向公安、检察和税务机关提供税务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以及企业、单位偷逃税款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六)工商部门: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年检验照等信息及时通报主管税务部门,并根据税务部门提请依法实施营业执照吊销。
(七)质监部门: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全市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及变动情况。
(八)统计部门: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九)发改部门:按月向税务部门通报项目审批、核准等信息。
(十)建管部门: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合同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竣工决算情况等信息。
(十一)环保部门: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环评审批信息。
(十二)煤炭部门: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煤炭生产许可审批、煤炭产量等有关信息。
(十三)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转让时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转让双方、坐落地点、面积、价格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矿产资源开采情况等信息。
(十四)规划部门: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规划许可情况等信息。
(十五)供水部门: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用水信息。
(十六)电力部门: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用电信息。
(十七)新闻中心:做好协税护税宣传报道。
有关专家就上述规定分析认为,太原市多层次税源监控机制的建立,实际是建立了一个全方位、立体的监管网络。多部门联合监管,使得企业的违法风险提升。因此,提醒当地企业从现在开始就应该着手仔细进行内部自查,逐渐建立一个完备的内控机制,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