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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消费税8月1日调整
核心提示:
 日期:2009-7-29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正式发布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实施,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业内人士称,《办法》实施后将对安徽酒企带来较大影响,中高档酒品或将提价。

  收紧企业避税通道

  “酒企通过设立的销售公司,先低价将白酒出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加价出售给经销商。这种利用关联销售公司转移定价的手段,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是个公开的秘密。”一位酒企工作人员坦言,能“钻空子”是由于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

  简单地算一笔账,如果企业以每瓶50元价格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100元每瓶卖给经销商。《办法》执行之前,该企业每瓶酒只需交付10元钱的从价税,而《办法》执行之后,如按对外销售价格的60%计算,该企业就应支付12元的从价税,每瓶涨了2元。

  对中低档酒影响不大

  “夏季是白酒销售的淡季,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收到涨价的消息。”昨天,记者走访了省城各大超市和名烟名酒专卖店了解到,剑南春、茅台和五粮液等均未给超市或商家发出涨价通知,三大名酒的价格仍然与去年一样。

  安徽省友谊商贸有限公司酒类销售专员郭先生表示,白酒消费税调整后,酒企的做法可能各不相同,但大部分酒企可能会把“税负”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涨价可能在中秋节前后。而且,《办法》对中高档酒品影响较大,对中低档酒品影响很小。

  安徽酒企应积极应对

  “白酒消费税的调整对我省影响很大,尤其是之前通过"转移定价"漏洞获利的上市公司。”业内人士也认为,白酒业消费税征管新政可以有效遏制生产企业利用关联销售公司转移定价的手段避税。

  合肥工业大学人文经济学院的刘志迎教授表示,《办法》的实施,必然会波及到酒企的利益,酒企可能会把“税负”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但安徽的酒企应该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完善经营管理等方式,让自己在白酒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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