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白酒税收新规 不让企业逃税
核心提示: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09-8-7

  从今年8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执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近日记者走访部分高档白酒专卖店和超市后发现,目前专卖店内贵州茅台酒和五粮液等高档白酒暂无涨价现象,但普遍货源紧张,有的超市已有提价迹象。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但是,白酒消费税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操作空间。由于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大型白酒企业为了避税,都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一般先将生产出的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逃避税收,然后销售公司高价出售给经销商获取利润。

  为保全税基,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记者从贵阳市一些茅台酒专卖店了解到,茅台系列产品目前均未涨价,但消费者青睐的53度“飞天”茅台酒在部分专卖店已经脱销。一些经销商认为,虽然暂时还未接到茅台酒厂家提价通知,但受白酒消费税调整影响,高档白酒涨价势在必行,“税收上涨,厂家利润就要下降,这些高档白酒上市公司为了顾及股东和股民的利益,一般都会通过涨价把税收调整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