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针对近期有关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将扩大到1.8升~2.0升范围的传言,了解情况的有关权威专家日前向记者明确表示,目前政策制定部门并没有扩大车购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打算,该项政策在年内实施结束后,是否继续实施,将视届时的宏观经济走势及汽车产业发展形势而定。
有关专家指出,税收政策在对某一行业的调整和促进中仅仅是发挥辅助性作用,行业本身的健康发展最终还需要由市场来决定,政策制定部门更希望看到的是税收政策促进某一行业健康平稳持续发展,而不是造成该行业的“大起大落”。他表示:“如果我们将车购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无限制地扩大,眼前确实能收到享受优惠车型销量增长的效果,但如果该政策一旦实施到期,这些享受优惠车型的销量又有可能锐减,这对于那些已经扩大相应产能的汽车企业来说是没有一点儿好处的,此外,用更加环保的小排量车代替中、大排量车是国家此次出台车购税优惠政策的初衷,将优惠范围扩大至中排量乃至大排量车,都是有违这一初衷的。”
今年1月,根据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我国在2009年1月20日~12月31日期间,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该政策实施半年多时间以来,确实起到了有效拉动汽车消费,促进国内汽车产业和市场的稳定较快发展,推动国内汽车产业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尽快复苏的作用。据了解,受到国家减征车购税等众多利好政策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国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销量增幅超过4成。
“与销量激增的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相比,今年上半年国内1.8升~2.0升的中等排量汽车的销售状况却并不那么理想,这也是不少业内人士呼吁将车购税优惠政策扩大至这一范围的主要原因。”有关专家表示,“中等排量汽车销量不佳仅仅是行业内一个相对的概念,与其他行业相比,今年以来国内汽车行业的总体增长势头要明显得多,因此目前暂不需要继续扩大车购税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
该专家特别提出,公众在关注车购税政策临时局部性调整的同时,也应该更多地关注车购税制度的整体改革。他表示:“更为细致地划分车购税应税车辆的种类,严格区分上路车辆与非上路车辆,将车购税税率与车型及其排量挂钩,将是未来我国车购税政策整体改革的方向,通过这种改革,车购税政策将更好地发挥引导汽车产品消费向节能型转变、保证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以及筹集财政收入等方面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