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郭瑞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十五”期间,全国税收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税收年收入2001年、2003年、2004年分别突破15000亿元、20000亿元和25000亿元,2005年超过30000亿元,达到30866亿元。5年共入库税款109217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未扣除出口退税),年均增长19.5%,5年翻了一番多。税收增收额2001年、2003年分别超过2500亿元、3400亿元,2004年和2005年连续超过5000亿元。 税收收入增长较快,是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企业效益大幅提高的反映。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全国税务系统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保证了收入增长。广大纳税人为国家税收收入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财政支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要。 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大大增强了国家财政实力,为各级政府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证。以2005年为例,全国财政收入31628亿元,按预算支出科目分类,用于能源、交通、水利等基本建设支出4006亿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用于企业挖潜改造和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472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研工作;用于城市维护费、环境保护和城市水资源建设支出1387亿元,促进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和卫生支出6061亿元,促进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用于社会保障补助和社会福利救济等支出2501亿元,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用于行政管理和公安政法等方面支出5040亿元,支持国家政权建设;用于国防支出2475亿元,保障国家安全。 汇总各个项目中分别用于“三农”的支出,仅中央财政就达2975亿元。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全年除税收返还和体制性补助4144亿元外,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达到7330亿元,比2004年增长21.6%,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3813亿元,比2004年增长46.4%,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比例达到90%以上,不仅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有效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既要求广大纳税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这是纳税人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权利的前提与基础,也要求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增长,使国家财政有能力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税收: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财力支持 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国家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增长,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持续向“三农”倾斜提供了财力保障。以中央财政为例,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2626亿元,比上年增长22.5%,不仅投入的绝对数量多,增长幅度也很高;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2975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3年,国家财政安排646亿元,重点支持农作物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草原建设工程等,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大江大河治理,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城乡统一电价,支持农村“六小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条件等。2004年,中央财政投入741亿元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了对农村“六小工程”的投入,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支持抗灾救灾。以2003年为例,针对我国洪涝灾害和动物病虫害比较严重的情况,国家财政根据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及时拨付资金支持各地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生活。中央财政用于特大防汛抗旱和动植物疫情防治等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1.5亿元,比上年增长43%;用于旱涝和地震等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40.5亿元,比上年增长62%。此外,中央财政还提前落实了蓄滞洪运用补偿政策,拨付蓄滞洪运用补偿资金4.3亿元左右,提前一个半月落实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资金,共减免农业税48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中央财政拨付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20亿元,比上年增长1倍。 支持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2003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80亿元,继续支持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其中天保工程投入81亿元,退耕还林工程投入253亿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投入36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投入10亿元。通过加大投入,加快了林业生态建设步伐,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2004年,中央财政投入404亿元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建设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保护生态环境。 支持农村扶贫开发。2003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14亿元,其中补助地方扶贫资金105.9亿元,比上年增加8亿元,增长8.17%;用于国有贫困农场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开发、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扶贫贷款贴息等8亿元,与上年持平。在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上,东、中、西部扶贫资金分配比例分别为2.3%、33.5%、64.2%,体现了中央提出的扶贫资金向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倾斜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民增收。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22亿元,实施扶贫“到村到户”,支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 不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2004年,中央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把新增教育经费的71.8%用于农村,进一步加大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全年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593.2亿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110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应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483.2亿元。当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额比2003年增长33.4%,占当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325.8亿元的44.7%。 税收: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2003年的非典疫情暴露了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国家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管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农村卫生工作。为此,中央财政在2003年和2004年共安排公共卫生专项资金50亿元的基础上,2005年又安排公共卫生专项资金42亿元,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针对2005年的禽流感疫情,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抓紧研究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工作的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支出结构,安排相关防控资金,及时审核下拨防治经费1.5亿元。 与此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卫生事业费支出不断增加。2003年,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卫生事业费支出分别为22.07亿元和755.98亿元。2004年,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卫生事业费支出分别为22.39亿元和832.25亿元。 税收:用来支持西部大开发 实施西部大开发,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西部大开发实施以来至2005年,中央在西部地区累计投入财政性建设资金5500亿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7500亿元。以2004年为例,当年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为745.03亿元,其中西部地区369.94亿元,占全国的49.7%,比上年增加87.8%。 支持西部地区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一是积极支持西部农村税费改革。以2004年为例,当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西部地区农村税费改革补助162.19亿元,约占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31%,有力地支持了西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这一年,西部地区除了随全国统一取消农业特产税外,内蒙古和四川两个粮食主产省区的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其他10个省区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减轻西部地区农民负担约47亿元。此外,内蒙古、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等西部省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在158个县市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约5亿元。二是大力推动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2004年,国家投入西部地区天保工程资金45.63亿元;投入资金162.82亿元,支持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投入资金21.56亿元,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是扶贫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仅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西部地区财政扶贫资金就达70.4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