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海关税收是中央财政的“金娃娃”,中央金库的四块钱中,就有一块钱来自这个“金娃娃”。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海关累计征收税款43440亿元,2008年一举突破9000亿元大关,仅一年的征税额就比改革开放前20年的总和还要多。目前海关税收占中央本级财政收入的1/4,由此可见海关税收“含金量”之高。
税收是海关最古老、最传统的职能。新中国成立之初至改革开放前的近30年间,由于经济落后,加之受西方列强经济封锁,国家财政收入以国内税为主,海关税收所占比重很小。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外贸易数量少、规模小。这一时期,海关征税采用我国自己编制,自1951年启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暂行实施条例,该税则仅有17类939个号列,并一直沿用到1985年。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海关工作重心的调整,海关税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和迅速扩大,税收数量迅猛增长;商品归类、估价、原产地认定等关税技术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仅2003年至2007年,全国海关税收净入库27423.47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多收17628.78亿元,增长了180%,奏响了海关税收连年大幅度增长的宏大“交响乐”。
1980年1月1日全国各地海关对外贸公司进出口货物实行统一报关制度,恢复海关征税统计。从恢复海关征收关税职能,到《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实施,再到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海关不断加速征税法制化进程。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WTO,海关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程度大为提高。
今年以来,在全球经济形势低迷的情况下,海关税收形势严峻,海关总署提出了“综合治税”的新方向,即综合运用关税分析监控、风险管理、执法评估等手段,防控主要纳税企业及重点行业和商品的税收风险。新的征管导向从以往的以数量论英雄发展到“以质为主、量质并举”,到最终确立“以征管能力为基础,以征管质量为重点,以应收尽收为目标”的海关征管工作新导向,目前已采用更加科学的抽样考核办法,对全国海关的税收征管质量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