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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围公司来摊薄土地增值税 专家分析其中利弊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09-9-23

  本网讯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记者 王凯),鉴于土地增值税的强大压力,不少房地产公司目前正在谋划通过设立外围公司分流利润来摊薄土地增值税。对此,有关专家分析指出,这种做法只适用于非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来说,长时间下去是行不通的。

 

  据介绍,由于多数开发商每年计提的土地增值税仅仅是一小部分,一旦开始清算土地增值税,税负将增加2倍。这对很多企业来说,都将是一笔大的支出。对此,房地产税务师李明俊为读者进行举例说明。

  李明俊举例称,广州某开发商2003年在北京拿的地,地价估计最多三四千,加上建安成本,再加上其他的隐性成本,总成本就算1.5万元/平方米,现在卖4.5万元/平方米,净利润是3万,200%的毛利,要征收28%的土地增值税。之前预交了2%,还要交26%,再加上补交的所得税,加起来近30%,如果销售额是100亿元,那么这个项目无疑要拿出近30亿的土地增值税。这对企业的现金流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因此,他认为,要想合理摊薄土地增值税,设立外围公司是分流利润的唯一办法。在他看来,富力这样的企业,由于自身产业链较长,已经具备了合理节税所需要的组织框架,并不需要额外打造,比起走专业化道路的万科,富力应对土地增值税有着先天的优势。富力也表示,在土地增值税的清缴面前,富力的底气源于自己的一体化模式。

  据介绍,富力集房地产设计、开发、工程监理、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等业务于一体,拥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开发资质、甲级设计资质、甲级工程监理资质、一级物业管理资质及一级房地产中介资质。选址、购地、策划、设计、工程、销售、物业服务等环节的产业任务,富力均是通过自己旗下子公司完成。不仅如此,富力地产还与全球著名连锁酒店管理集团——万豪国际集团、凯悦酒店集团、洲际酒店集团等合作,共同打造多家酒店,起到了进一步分流利润的作用。  

  富力认为,公司一体化经营的模式可以实现管理及各部门间沟通更加容易,成本控制方面也会更胜一筹。但是,管理问题同时也在凸显。2004年底,“拖欠民工工资北京富力城上演讨薪惨剧”一事曾被多家媒体报道。尽管富力事后表示纠纷发生在建筑商和施工队之间,和富力城并无关系,但参与打架的一方为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经是富力地产集团的子公司,现已从集团剥离)机电部的部分员工,也显现了产业链丰富带来的管理问题。

  万科总裁郁亮也分析认为:这种打造外围公司的做法只适合非上市公司,他们可以把利润转化为酒店等资产,但是上市公司是要利润的,时间长了,这种做法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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