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税改办”)位于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的安徽省财政厅大楼18层。2000年的春天,这里成了当时省里最繁忙的部门之一。作为首个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省份,安徽省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陆续制订了30多项配套政策,而这一系列政策文件正是陆续从这个办公室发出的。
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时任税改办负责人罗建国是这项改革的亲历者。据他回忆,中央之所以确定安徽为率先试点省份,一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作为全国农村“大包干”的发源地,安徽广大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改革意识不断增强,改革的思想基础比较扎实。二则对于农村税费改革问题,全省从上到下都十分重视。省委常委会专题讨论,一致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并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另外,安徽省是农业大省,当时全省620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占80%以上,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共分三大步。第一步是制定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试点工作;第二步是分析、研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方案和配套办法;第三步是检查并全面总结试点情况,为全国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提供经验。
第一步是最关键也是最难的一步。该如何走好这一步棋?成了罗建国那段时间想得最多的问题。
对于当初开展的方案制定工作,罗建国称之为“白手起家”。他回忆说,安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是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而方案的研究制定,是一个不断实践、反复讨论、逐步成熟的艰辛求索过程。开始起草试点方案时,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要在试点方案中做到既准确把握中央政策,又结合安徽实际,达到通过改革缓解农民负担重、农村分配关系不顺等一系列复杂矛盾的目标,难度可想而知。
在充分吸收前期局部试点经验,紧密联系安徽实际的基础上,试点方案的制定按照中央推进改革的总体要求,从开始调研到正式上报,历时一年多。期间税改办工作人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反复推敲、修改和征求意见,先后16易其稿,最终形成了较为科学完善而又切实可行的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
2000年,在省税改办胡德林的记忆中有着特殊意义。那一年,是胡德林从事财政工作的第12个年头。也就在那一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安徽全省85个县(市、区)紧锣密鼓地推开,他为自己能参与这项改革而感到自豪。
谈及改革中遇到的困难,胡德林深有感触。他回忆,改革之初,中央并没有考虑给安徽补助,主要原因是中央认为新的农业税税率比过去高,已包括原农业税、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因素,取消其他乱收费形成的减收,应主要通过地方精简机构、压缩开支来解决。安徽减负的力度很大,受到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但是减收给基层带来的运转困难超出了最初的估计,而省级财政又难以安排足够财力予以解决,此时,中央如不出手相助,改革政策的落实、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都将受到严重影响。最终,在中央转移支付的支持下,省财政尽最大努力,千方百计增加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和补助资金,并按照“财力下移,缺口上移”的指导原则,增加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和对村级的补助,弥补了改革带来的财力缺口。
另外,及时处理好农民群众来信来访,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也是关系改革最终成效的重要环节。省政府批复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陆续在各地实施后,涉及这方面的信访也随之多了起来,安徽坚持以正确的方式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调整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推进配套改革,逐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经历了这项改革的胡德林,最切身的体会就是一项政策的制订要从政策对象的角度来考虑,要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参与并监督。此外,要进行大量的基层调研,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否则政策就难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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