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人保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为回国(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办理进出境物品通关免税手续问题。
通知中提到,对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企业回国(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需办理进出境物品通关免税手续的,由用人单位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登记表》,经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回国(来华)定居专家不再单独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向相关地方海关出具统一格式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各海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进出境物品通关免税手续。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回国(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需办理进出境物品通关免税手续的,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当地海关出具统一格式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各海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