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来华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进出境物品通关免税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09-11-5

  本网讯 日前,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人保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为回国(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办理进出境物品通关免税手续问题。

  通知中提到,对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企业回国(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需办理进出境物品通关免税手续的,由用人单位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登记表》,经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回国(来华)定居专家不再单独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向相关地方海关出具统一格式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各海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进出境物品通关免税手续。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回国(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需办理进出境物品通关免税手续的,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当地海关出具统一格式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各海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