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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明确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09-11-10

  本网讯 日期,为加强金税三期工程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规程()。

  办法中分别明确了金税三期工程的组织机构、工程管理、立项和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采购管理、监督监理和支持保障等问题。

  组织机构:金税三期工程组织机构由全国税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办及其职能组和项目组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研究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信息办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工程办是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主体单位,在信息办指导下开展工作。项目组是承担某一独立任务的工程组织单元,由工程办根据工程需要设立。

 

  工程管理:工程办负责组织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组织、沟通、协调、执行、风险控制和档案管理等。具体内容包含:按照工程目标和范围,形成工程计划;有效组织和配置所需人力资源;做好内部各职能组、项目组之间的沟通及局内外单位的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对工程每个阶段进行验收和评估;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确保档案管理的完整性。

 

  立项和资金管理:工程办根据发改委批复的金税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以及工程总体规划,提出金税三期工程预算申请,由财务管理司报财政部审批;工程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年度支出预算申请,包括资金总规模和组成,由财务管理司报财政部审批。

  办法中提到,对于招标采购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与初步设计无重大变化、工作过程中无重大分歧的,工程部按照建议、论证、审批和启动的程序进行操作。所有支付项目经财政部审批后,工程办向办公厅转交项目资金使用通知书和年度用款计划。因不可抗力因素致项目变动的,工程办应按立项手续报财政部批复后执行。金税三期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程办应建立台账,记录金税三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办使用金税三期工程资金采购的信息化设备、产品和开发的软件,应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金税三期工程完工后,办公厅会同工程办等相关单位,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做到依据明确、编报及时、内容完整。

  项目管理:招标采购类支付项目,工程办按照项目管理方式组织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各项目组在工程办的统一管理下,负责项目的启动、执行、结项等工作。

 

  项目组成立后,进入启动阶段。项目组负责制定项目计划,组织完成项目申报书报工程办审定。协助完成项目采购和其它相关准备工作。项目采购工作完成后,进入执行阶段。项目组在工程办领导下组织和推动项目实施,执行项目计划,以确保达成既定目标。项目目标完成后,进入结项阶段。项目组准备项目验收所需材料,提请工程办进行项目验收和评估,协助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采购管理:金税三期工程项目采购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办理;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一体化”要求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合理设置有关条款和评标办法;精简流程,提高效率,主动适应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进度要求。按照金税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金税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监督监理:金税三期工程接受金税三期工程监督小组和负有监督职责的相关单位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实行工程监理制。

 

  支持保障:工程办负责工作场地、办公环境和沟通平台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工程办协助人事司建立金税三期工程人才库,完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培养核心工作团队,支持后续“一体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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