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一批33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日前获得认定。这也是全国首批获得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这些企业将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今年5月,国家5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将原来在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相关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20个基地城市。文件下发后,江苏省国税局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建议相关部门尽快行动起来落实此项政策。与此同时,江苏省国税局还会同相关部门,率先在全国发布了省级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各级国税部门根据新的认定办法和条件对有意向的企业进行摸底培训,帮助企业对照条件准备资料。
目前,江苏省第二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近日将进入公示阶段。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既是国家鼓励,又是需要大力发展的企业,它的发展聚集了朝阳产业、技术进步、可持续发展等诸多因素。对这类企业,国家在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很多政策领域予以大力支持。而这些企业必须通过相关认定,才能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新闻背景:
根据()规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本通知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企业。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含所辖区、县(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5.企业从事本通知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6.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包括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并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