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今后,纳税人在家敲敲键盘,轻点鼠标,就可轻松查询税费缴纳信息、打印电子缴款凭证。纳税人网上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后,即可作为记账核算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介绍说,推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能够使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系统自行在计算机终端打印缴款凭证,实现网上申报、缴税、开票“一条龙”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履行缴税义务。他表示,推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有利于完善纳税服务、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和费用、有效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真正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完成纳税义务。此举同时有利于税务机关缓解办税服务厅的压力、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征税成本,是税务机关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高征缴效率,实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赢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的基本流程是:以省辖市或省级税务机关为单位,在互联网网站建立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平台,按日将纳税人缴税信息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缴税信息从税收征管系统导出,经整理转换为可开具缴款凭证信息后,存入网上开票平台数据库。税务机关也可以将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功能纳入电子申报系统,由商业银行将电子缴款扣款成功的税票信息上传到税务机关电子申报网站。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互联网网站或到办税服务厅申请网上开票登录密钥后,按权限登录税务机关互联网网站,即可查询缴款情况,打印缴款凭证。网上开票系统将提供半年至一年的纳税人缴款数据,供纳税人查询和打印。
据介绍,纳税人取得网上开具的缴款凭证后,如需汇总开具正式完税证明,可凭税务登记证或身份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如需办理退税,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审批手续。
截至目前,我国使用电子申报的纳税人户数已达1500多万户。2008年,全国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处理税款5349亿元,处理业务笔数1855万笔,132万户纳税人实现电子缴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