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日举行的2009年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综合处处长吴东来表示,国家出台1.6L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刺激汽车消费,二是引导消费结构。现在看来,这两个方面都已收到理想效果。今年7月19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9〕48号)第七条有关“完善相关经济政策”的内容中提到,要“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政策”。这说明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相关替代政策。他认为,该项临时性政策有可能会在明年转变为更加系统、长效的鼓励小排量汽车消费的政策。
吴东来在会上介绍说,《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修订是商务部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商务部将努力工作力促尽快发布。
吴东来说,商务部已经于去年全面启动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期间多次征求了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修订后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将新增加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针对汽车供应商与经销商关系失衡,供应商对经销商收取建店保证金,限定建筑材料、通用设备、办公设施,供应商强行压库、强行搭配商品等突出问题,增加了约束性条款,对供应商的有关交易行为加以限制;根据目前进口车供应商对经销商建店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占地面积提出过高要求的问题,明确要求供应商应当合理布局销售网点,不得限定经销商的经营模式,鼓励品牌销售实行多种经营模式,引导经销商构建节约型汽车营销网络。二是增加行业监督的内容,确定由行业组织对市场运行情况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通过制定汽车供应商、经销商经营管理规范,实现行业自律。三是建立退出机制,规定汽车供应商、经销商退出经营时应承担的责任。四是确立由工商、商务主管部门制定品牌授权合同示范文本。
吴东来还介绍了商务部关于二手车经营方面的规划设想。他说,对于业界反映比较大的二手车流通企业无市场准入门槛,导致过度竞争的问题,商务部按照《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有关建立二手车经营主体、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的要求,重点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二手车行业准入标准。商务部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制定的二手车流通企业建设条件,明确了各类型企业进入行业的最低门槛。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修改阶段,预计明年出台。该项标准发布后,商务部将联合工商、公安、税务等主管部门对全国二手车流通行业进行一次全面规范的检查。前不久由工商总局、商务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中,也强调了“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办主体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二手车违法行为”。
——制定二手车鉴定、评估国家标准。商务部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牵头制定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已经通过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公示,本月还向行业广泛征求了意见。日前商务部正在抓紧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和整理,力促标准尽快出台。
——下发了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试点方案。其目的是通过对国内重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信息化升级,提升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交易信息,规范交易行为。在试点工作中,国家安排4000万元资金,在10个省市首批扶持40家二手车市场;明年将安排6000万元资金在全国14个省、区、市扶持60家汽车报废回收企业进行升级改造试点工程。
吴东来在谈到下一阶段汽车市场政策的走向时说,最近汽车流通行业中的思想很“活跃”,对市场走向、政策走向给出了很多的猜测,相对集中的话题就是2009年对汽车消费产生巨大拉动力的“三大政策”(1.6L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汽车下乡政策、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是否会退出。日前,我们收到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递交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国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的报告”,商务部领导和司局领导对此都非常重视。该报告对“三大政策”进行了客观评估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为我们制定明年及下一阶段汽车流通政策提供了很有价值的线索。
对于1.6L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到期后的走向,吴东来说,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相关替代政策,可能会在明年转变为更加系统、长效的鼓励小排量汽车消费的政策。
关于汽车下乡政策,吴东来认为,汽车下乡政策作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具体措施,不会轻易退出,且有可能进一步完善。目前,商务部正在着手制定农村汽车服务贸易网点建设标准,目的就是方便广大农民买车、修车。当然,国家还会出台其它优惠政策,如鼓励农民购车、在用车辆税费减免政策、信贷政策等。
吴东来还说,根据“完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偿制度”的有关要求,国家可能会在完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偿制度上出台新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