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完善促进消费提出了8项政策措施。其中市场反响最大的是“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这一政策出台,市场为什么会反响巨大?这是市场预料之中,还是预料之外?当然,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出于很多人预料之外的。因为,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之后,市场对此次会议的房地产方面的解释是,房地产市场优惠政策不会改变,2010年房地产政策仍然会如2009年一样。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解释更感觉到如愿以偿。
但是,这些解释只不过是依据某些个人愿望来解释的,他们既没有认真理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也没有注意早几天温家宝总理在上海视察时的讲话。温总理在上海视察时就指出,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遏制过高的房价是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特别是迪拜危机之后,我相信中央政府对房地产泡沫危害的认识应该是更加明确了。
既然要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遏制高房价,那么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当然是通过税收政策及信贷政策。这点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公告中已经讲得很清楚。公告表明,2010年经济增长要在质量上下功夫,而经济增长的质量不仅在于经济效率而且还在于经济民生性。如果房地产仅是成为赚钱炒作市场,而不是消费的市场,房地产的质量与民生从何而来。因此,尽管在公告中十分强调住房的优惠政策不会改变,但是这种优惠政策只是优惠居民自住性住房购买,而不是优惠投资炒作购买。在这点上,公告表明得十分清楚,只不过房地产开发商没有注意到,或一些媒体没有注意到,或是有意忽略了。所以,“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不少人会感觉到十分突然。
为什么政府要出台政策来调整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问题就在于一线城市房地产泡沫不仅可能用理论指标(如房价收入比、房价租金比、个人按揭贷款月还款比重、国际其他城市实际房价比较)证明,也可用这些城市居民的简单常识来证明。可以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房地产泡沫巨大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这种房地产泡沫并非像有人所说的只是区域性或局部性的。因为,从世界的历史经验来看,除了少数城市性国家或地区之外,各个国家的房地产泡沫的破灭永远只是局部性的、区域性的,从来没有看到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其房地产泡沫会同时破灭。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往往都会从泡沫吹得最大、房地产市场最为脆弱的地方开始。亚洲金融危机的房地产泡沫破灭是从曼谷开始;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冲击最大的地方是拉斯维加斯、佛罗里达等地;最近阿拉伯世界房地产泡沫破灭也是从迪拜世界开始等。既然房地产泡沫只能是区域性的、局部性的,那么当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房地产泡沫吹得很大时,国内房地产泡沫也就不小,因此,我们决不能够因为房地产泡沫的区域性或局部性否认房地产存在泡沫。既然国内房地产市场有泡沫,政府出台政策来遏制也很正常。
遏制国内房地产市场泡沫是不是仅用税收政策就够了,其实并非如此,更为重要的是信贷政策。那么,为什么这次政府没有对信贷政策进行调整?问题的关键是,2009年大量的银行信贷涌入房地产市场,并非是没有规定,也不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全面放开,而2008年131号文件关于信贷优惠的政策同样是建立在2007年359号文件与452号文件基础上,同样要求对第二套以上住房按揭贷款进行区别性对待,即第二套住房个人按揭贷款不能够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国内商业银行盲目扩张,盲目地为了争夺银行信贷的市场份额而采取违规操作,任意放开第二套住房按揭贷款政策,从而使得大量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使得很多居民纷纷进入炒房行列而推高房价。
但是,针对这种情况,在今年6月份,银监会就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959号)的文件,要求各地银监局,对房地产信贷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管。该文件指出,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房地产信贷尤其是按揭贷款业务中诸如“假按揭”、“假首付”、“假房价”、“二套房贷”标准放宽等问题也开始有所暴露。为了加强信贷管理,切实防范按揭贷款风险,促进按揭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通知》规定。
也就是说,对于遏制当前房地产投机炒作、遏制当前高房价,并非仅是当前调整税收政策,而且住房贷款信贷政策在年中就已经有了新部署。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监督各商业银行执行与落实。这次住房转让营业税优惠终止就是向房地产市场发出一个十分明确的信号,对于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对于高房价,中央政府早就有明确的规划。并且根据市场的变化而不断地强化。可以说,如果政府能够在税收政策上、在信贷政策上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整,就不怕房地产泡沫挤不出来。2010年房地产市场如何发展大家都在拭目以待,但政府及广大民众都不希望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吹大,让迪拜式的危机在中国发生!这是住房转让营业税优惠终止透露出最明确的信息。(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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