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增值税法、车船税法两部法律草案及修订发票管理办法被列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
此外,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和船舶吨税暂行条例也被立法工作计划列为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
据了解,上述五项立法项目都将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起草。其中增值税法、车船税法两部法律草案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在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