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落实限售股转让新政 江苏首笔限售股转让个税入库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10-1-26

  2010年1月15日,苏州东吴证券公司成功扣缴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198.35万元,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入库。这是江苏省地税系统落实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新政,成功入库的首笔个人所得税。

  今年1月1日起转让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以来,江苏省地税局迅速行动,全面推进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该局全面排查、采集全省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数量、限售股股份数量、市值、预计税收量、托管证券公司等基本信息,夯实税源基础。初步统计,江苏全省现有限售股个人股东的上市公司42家,限售股个人股东386人,限售股市值(静态)667亿元,全部减持预计税收量达113亿元。此外,该局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辅导,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证券营业场所等渠道,及时服务公告政策内容,同时对辖区内上市企业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辅导。

  针对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由证券公司扣缴的特殊规定,该局及时走访省证监局,掌握全省247家证券营业部分布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召开座谈会及登门走访的形式,与辖区内证券公司进行沟通,明确税收扣缴义务,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关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