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即将颁布实施的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23日表示,相关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滕佳材说,工商总局按照国务院“三定”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从去年开始就着手调研起草《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以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目前,相关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
滕佳材说,工商总局高度重视这一办法的起草工作,正在组织各方力量加快工作步伐。待时机成熟后,工商总局将按照程序,正式向社会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地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在2009年举行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工商总局负责人曾谈到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的宗旨和目标:一是要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二是要保护网上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交易行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推动网上商品交易的健康发展。
个人开网店拟要求实名注册 正内部征求意见
记者昨天从工商内部人士证实,该办法涉及网上交易的规范、网络平台提供网站的义务、如何监管等。根据办法,个人开办网店,应向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申请实名注册,如果具备登记注册条件,需要到工商部门注册。根据该条款,并非所有网店“一刀切”都要到工商部门注册,但到底哪些网站需要注册,办法并没有详细说明。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谈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
谈到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办法的宗旨和目标,刘凡认为,一是要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二是要保护网上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交易行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推动网上商品交易的健康发展。
此前,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曾指出,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既要有中国特色,也必须符合国际网络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点就是要依法依规准入。其目的“绝对是方便网络的发展,是鼓励网络的发展”“既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也确保网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