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关于我们
帮助中心
在线咨询
友情连接
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财政部、税务总局堵塞房产税征管漏洞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网 日期:2010-2-4
财政部2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出典房产、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如何征收予以明确,以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通知称,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TOP↑
-合作伙伴-
全球首家
假日花市
华福堂
缩绿田
云南元谋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在线咨询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83-6号11楼 联系电话/传真:0771-5886174 E—MAIL:RFDL2006@126.com
COPYRIGHT 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恩力米科技
桂ICP备 05012867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