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吉林省财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9年吉林省通过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降低房屋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等,停征中央级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13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4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5个百分点,全年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费负担近60亿元,有效拉动了经济增长。
积极的财政政策还促进了吉林省县域经济的加快发展。通过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加安排激励性转移支付和工业集中区奖补资金等措施,充分调动了县(市)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积极性,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加强。2009年,吉林省县域GDP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增幅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7个和5.9个百分点。吉林省40个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全部超过亿元。
另据了解,2009年,吉林省地方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5.2%;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增长15.6%;财政支出增长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