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当局“经济部次长”黄重球25日上午抛出政策讯息,他表示,由于“产业创新条例草案”第30条给予全球500大企业15%营所税的特别优惠措施,因为岛内争议颇大,且适合此一条款的企业,岛内只有4家(包括鸿海、广达、宏碁及华硕),目前政策上已倾向取消此一条款。
尽管包括鸿海董事长郭台铭、宏碁创办人施振荣及董事长王振堂等人最近不断呼吁要正视岛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一定要保留15%营所税的特别优惠措施,郭台铭及王振堂并扬言不排除将总部撤离台湾,但今天黄重球的公开宣示,显示政策已定,岛内大企业的动向如何,市场关注。
产创条例目前正在“立法院”审议中,“行政院”将由“立院”党团提修正版本,取消第30条的租税优惠,此法案并列为本会期优先法案。
黄重球说,原来的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原有16项减税的项目,一年减掉约1493亿元(新台币,下同),促产落日之后,新的产创条例只留下4项减税项目,就是研发、人才、营运总部与国际物流,一年约会减掉300亿元的税。
因此,他说,两者之间的差距约1000余亿元税差,已反映在所有产业的营所税由25%降为20%,以及一般民众的所得税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