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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
来源:中国财经报 日期:2010-3-24 |
今年4月是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决定,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采用“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 据介绍,沿用“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是因为经过两年多的宣传,“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继续沿用这一主题,有利于深化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宣传,有利于宣传税收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和成效,有利于密切征纳关系,建设和谐税收,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部门的社会形象。 据了解,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主要有:在重点报刊开辟税收宣传专版和专栏;对推选出的优秀税务工作者进行集中宣传;制作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宣传活动等。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全国税收宣传月的部署,取得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要紧紧围绕税收宣传月主题,结合总局要求和各地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联系和协调,共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要坚持“声势与实效”并举的方针,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增强宣传实效,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和大众性,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要以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充分利用其“品牌效应”,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宣传的现实需求,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区分不同社会阶层,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形象直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增强税收宣传吸引力;要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和社会群众参与总局举办的税收论坛、税收好新闻评选、税收动漫FLASH大赛、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大赛、税收短信大赛、税收征文等活动,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将税收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大税收宣传项目的实施力度,确保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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