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8项规章列入今年税务部门规章立法计划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日期:2010-4-8
    本报讯 经2010年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定了《2010年税务部门规章立法计划》。其中,包括修订《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与财政部联合修订《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修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税收违法案件检举管理办法》,与监察部、人事部联合制定《税收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一类立法项目6件;修订《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修订《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等二类立法项目2件。

  税务总局强调,要高度重视规章立法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遵循相关制度,清理工作规范化,规范规章修改工作。

  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做好税务部门规章立法,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只有扎实做好规章立法工作,不断提高规章立法质量和效率,才能为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治税提供有效的制度依据。

  税务总局各单位将认真做好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和征求意见等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尽早形成规章送审稿。审查单位会从合法性方面对规章送审稿进行研究、审查,确保规章草案与上位法相一致、与同位法相协调,以维护税法的统一和完整。被征求意见单位也要认真研读规章内容,按时回复书面修改意见。对列入一类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起草单位和审查单位要抓紧工作,确保年内出台。

  据悉,有关法规在调研和起草阶段,起草单位将多方听取意见,特别是注重征求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意见。在提交送审稿时,将一并说明前期征求意见的情况和对所征求意见的处理情况。同时,制定的规章草案,将根据国务院的要求,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