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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世博会离不开税收的支持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日期:2010-5-5
    “成功的世博会离不开国家税收的支持。”在上海世博局事务协调局相关负责人梁永明看来,2010年上海世博会能够申办成功,并且顺利筹办直到正式举行,整个过程中国家在税收方面的支持与创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据梁永明介绍,在上海世博会的筹办过程中,我国政府遵照《国际展览公约》以及《关于国际展览会参展者进口物品的海关规章》等规定,认真落实申博时的承诺,在遵循国际惯例的同时进行管理创新,给予了世博会组委会、国际展览局、境外参展方、外籍工作人员等多种税收优惠待遇。
  比如,为方便官方参展者在中国境内开展各项参展活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8年颁布了《关于上海世博会官方参展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管理办法》,赋予参展者主体登记权利。这意味着上海世博会官方参展者签署参展合同后,就可获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解决了境外参展者参展活动中的“主体实化”问题,为官方参展者后续办理银行开户,进行采购、聘用、建馆、布展、运营,办理退税、开展展区内商业活动,以及从事报关报检创造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而在税收优惠方面,我国参照支持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经验,从2006年起便陆续开始实施为世博会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主要涉及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几大类税种,涉及上海世博会两大类主体,一类是上海世博局和上海世博(集团)公司,另一类是国际展览局和世博会参展者、参与者。
  对于上海世博局和世博集团而言,一项重要的免税项目是:对上海世博局委托上海世博(集团)公司取得的世博会门票销售收入、场馆出租收入以及在世博园区内销售世博会纪念品收入,免征上海世博(集团)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此外,世博会纪念邮票收入、世博会纪念币、境内外转让无形资产特许权收入等享受免税或者先征后退优惠。上海世博局取得的直接用于世博会的无偿捐赠收入、赞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特许权收入以及世博会结束后出让资产等收入,免征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上海世博局委托境内企业加工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也可免征应缴纳的消费税。
  而对于国际展览局,我国政策规定,其取得的本届世博会门票分成收入,可免征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对境外官方参展者,政策规定在中国境内购买用于建设、安装和拆除展馆以及维持展馆运营的建筑材料、设备和办公用品,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我国政府履行向国际展览局的庄严承诺,在历史上首次给予中国境内采购货物退还增值税,开创了我国税法史上的先河。另外我国还规定,海关对世博会期间外国参展商进口的符合要求的参展品办理暂时进口手续,进口时免领进口许可证,免缴进口税款和其他税费。
  对世博会参与者的优惠方面,国家税务总局的优惠政策几乎囊括所有赞助环节主体,无疑将调动各方捐赠的积极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人捐赠、赞助给上海世博局的资金、物资支出,都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而对于外籍工作人员和专家,政策规定,世博会举办期间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各参展国外籍工作人员,在世博园区内从事世博会参展工作所取得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受上海世博局聘请,参与世博会注册报告、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的外籍专家所取得的由上海世博局支付的咨询费或劳务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世博会结束前,国家对世博园区内的土地、房产,免征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上海世博局在世博会结束后出让资产和委托上海世博(集团)公司出让归属于上海世博局的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免征上海世博局和上海世博(集团)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上海世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世博会举办过程中,我国政府既按照国际惯例给予了大会多种税收优惠,同时也注重维护自身税收权益。相信通过本届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我国在税收管理上的一系列探索和创新将为我国税制同世界的接轨提供宝贵经验。
  
上海打造世博特色税收服务品牌
  税收服务在行动
  2007年7月12日,上海市税务系统召开首次世博征管会议,初步确定由上海市财税直属七分局(后更名为上海市税务直属二分局)作为征管分局,成立相应机构代表市局进驻世博园区,负责园区内税收征管工作。从此,作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任务的最主要承担者,该局200多名干部职工开始了紧张有序的“倒计时”行动。以下是他们在工作中的一些难忘“节点”。
  2008年6月6日分局拟定世博会税收征管方案(初稿)。
  2008年7月2日经市局批准,正式成立上海市国税局第七分局世博园区税务所、上海市地税局第七分局世博园区税务所,负责世博园区税收征管工作。
  2008年7月30日为加强对世博会征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世博会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7月31日根据前期的征管方案初稿,分局对相关的税收政策以及征管工作作了补充、完善,形成较为完整的征管方案。
  2008年9月8日世博局参展者服务大厅正式启用,分局世博所入驻大厅工作,主要办理税务登记、退税审批以及负责相关事项的政策咨询。
  2008年9月11日世博所驻上海世博局参展者服务大厅办税窗口迎来首批参展者,接待了来自上海世博会英国馆以及上海对外服务集团的代表。参展者代表主要就世博会期间馆内商业活动的税收政策、退税政策等内容进行了咨询。
  2008年10月14日世博税务所制定“税务公开承诺”,承诺切实做好世博会期间的纳税服务工作,全力营造世博纳税服务的良好氛围。
  2008年10月22日分局建立世博工作联席制度,进一步支持和推进世博征管工作。
  2008年10月28日世博所党支部正式成立。
  2008年11月19日打印出第一张税务登记证(上海世博会荷兰馆)。
  2009年3月4日成功受理了第一家前来办理退税资格认定的展馆(上海世博会瑞典馆)。
  2009年4月28日举办上海世博会境外参展者税收宣传辅导活动暨世博境外官方参展者购物退税系统开通仪式。
  2009年4月30日召开迎世博倒计时一周年誓师大会,分局成立迎世博党员先锋队、青年志愿服务队、世博所青年突击队3支服务世博的队伍。
  2009年6月22日开出第一张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海世博会卢森堡馆)。
  2009年6月30日举办了上海世博会国内购物增值税退税业务培训会。
  2009年7月1日分局科室第三党支部、世博园区税务所党支部与上海世博局资金财务部党支部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
  2009年7月30日组织第一次由境外参展者参加的购物退税软件参展者端实务操作培训。
  2009年8月27日成功受理首家参展者退税申请(上海世博会瑞典馆)。
  2009年9月1日参照税收管理员制度,探索建立“片区税收联络员制度”。
  2009年9月8日成功完成第一笔退税业务(上海世博会瑞典馆)。
  2009年12月7日正式对外发布《世博税收宣传刊(中英文版)》。
  2010年1月5日《上海世博会境外参展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指南》正式对外公布。
  2010年1月11日召开迎世博倒计时100天片区化纳税服务管理模式推进会。
  2010年3月12日召开“伴世博同行,扬税务风采”世博工作动员大会,对分局全体干部进行世博税收服务工作总动员。
  2010年5月1日2010年上海世博会召开,世博园区税收征管服务工作全面展开。
 
 税收服务畅通无阻
  上海世博园3/4的园区在浦东,是世博会举办的“主战场”。为了给世博会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体现中国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浦东新区税务局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和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该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在《浦东时报》开辟税务专栏,定期宣传解读涉及世博会等重点工作的税收政策。办好“浦东市民税法讲坛”,并将其延伸到张江行政服务中心,实现税法宣传的固定化、常态化。4月23日,该局还借助“浦东市民税法讲坛”平台,举办了“世博·税收·发展”主题宣讲会,邀请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相关负责人和浦东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向到会的150家企业介绍世博经济、宣传税收知识,讲解世博与企业、税收、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倡导企业做好后世博时期的发展工作,进一步发挥世博效应。
  上海世博中心作为上海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在世博期间,承担庆典、交流、贵宾接待、新闻发布和指挥运营等重要任务。世博会后,其馆所将转型为大型高规格国际会议的重要场所,成为上海市“两会”及其他政务性会议举办场所。该中心成立于2009年8月,在成立初期,浦东新区税务局就积极为其开展各种纳税辅导,并受理税种核定、发票核定等涉税事项。目前该企业已经正式迁入世博园区开展运营。
  据了解,在做好对涉世博企业的纳税辅导和宣传的基础上,浦东新区税务局还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开辟“绿色通道”,设置世博专窗,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确保办税畅通无阻。
  上海申美饮料有限公司是可口可乐公司在上海的灌瓶厂,目前该公司已在上海世博园区内设立售货亭60多个,自动售货机200台,随着世博会正式开园,该公司将会根据组委会要求增设售货亭,预计总数将达100个左右。由于申美公司原主要从事批发业务,发票核定中没有定额发票的核定,而售货亭面向的是个人消费,需要开具定额发票。为支持企业服务世博,浦东新区税务局及时增加了申美公司定额发票的核定,包括定额1元、5元的各5万份,定额10元的2.5万份,定额20元的5000份,定额50元的3000份及定额100元的2000份,解决了申美公司的燃眉之急。
  
税收服务从世博向社会延伸
  上海市静安区是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注册所在地,2009年8月,正是世博会筹办最为紧张繁忙的阶段,当地税务部门收到了来自该局资金财务部的一份紧急申请。
  原来,随着世博会筹办工作全面展开,服务贸易的外汇支付除了原来世博局对外签订合同外,又新增了世博会境外参展方支付境外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贸易合同的外汇支付,非贸合同涉及的外汇支付与日俱增。按照正常流程,世博局在税务部门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付汇税务证明项目登记”一般需要3周左右的核定期,而由于世博会筹办和境外参展方的场馆建设、布展时间紧迫,很多非贸外汇支付合同在签订后就要支付,如果出证项目办理表核定时间过长,势必影响合同外汇及时支付。为此,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资金财务部向静安区税务局提出申请,希望后者能在相关审核环节上给予特殊支持,争取将审核、核定的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收到申请后,静安区税务局紧急进行了研究,并很快制定了世博会“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的快速办理制度。他们在办税服务厅开辟了世博企业受理专窗,指定业务骨干负责接待受理。同时,该局还对服务贸易付汇证明办理流程进行了科学、大胆地梳理整合,精简手续、提高效率,成功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办理时限从原先的3周左右缩短到了5天以内。
  税务部门对于这件事的迅速反应和快速处理,让提出申请的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有关人员十分感动,他们盛赞税务部门的服务为境外参展方的场馆建设及布展筹备争取了宝贵时间。据了解,截至3月底,静安区税务局已为上海世博会协调局办理非贸出证项目34个,代扣代缴营业税510万元,其中8个项目(含3个税收协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共计600余万元。值得一提的是,静安区税务局还从事情的圆满解决中得到启示,随后他们对发票核定等涉税业务流程也进行了科学整合,让社会上的其他纳税人也享受到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奉献世博,全力打造精品世博税收服务
  ——访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
  5月1日,世人瞩目的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将正式开幕。上海世博会是我国首次举办的综合性世界博览会,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世界盛会。上海市税务部门是如何为世博会做好税收服务工作的呢?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
  顾炬表示,世博会是经济、文化、科技的全球盛会,为其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税务服务,是作为主办城市税务部门的崇高职责和光荣使命。几年来,上海市税务部门一直积极按照世博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以赴做好世博税收的各项服务工作。
  顾炬告诉记者,为支持和服务上海2010年世博会,税务部门重点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建队伍抓调研,充分做好前期准备;二是抓宣传重落实,全面落实世博优惠政策;三是抓征管重服务,推动征管和服务齐头并进。
  顾炬介绍说,上海市税务部门于2008年7月设立了世博专职税务所,从有关税务分局抽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外语好的税务干部,组建成一支世博税收征管队伍,为世博税收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为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税收服务工作,上海市税务部门积极开展前期调研。一是选派部分干部到北京奥运税务办公室和广西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学习取经,借鉴北京奥运会和东盟博览会税收征管服务工作的成功经验,用于优化上海世博会的税收服务。二是注重加强与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境内外参展者及展馆承建商的沟通和交流,梳理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编印《上海世博会境外参展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指南》,确保世博税收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为了让所有境外参展者熟知并享受世博税收优惠政策,上海市税务部门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并根据工作实际,重点落实世博退税政策。上海市税务部门制定了世博退税业务流程,开发出专门的世博退税系统软件,并对参展者进行退税系统操作培训,为世博退税工作便捷高效地展开提供了有效保障。截至目前,有50家境外官方参展者办理了退税资格认定,有12家参展者申请了建筑材料退税,累计受理30批。参展者的申报合计数为827.31万元,审核通过数为827.31万元,已经退库599.34万元,其中通过预退的税额是530.27万元。另外,有8家参展者申请了设备、办公用品备案,累计受理了16个批次。参展者的申报备案合计数为54.69万元,审核通过数为54.68万元。
  在税收征管及服务方面,顾炬说,无论是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还是纳税申报,世博税收征管工作一直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已经有237家境外参展者办理了税务登记。鉴于世博园区商业活动的特殊性,上海市税务部门对园区内发票的使用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世博发票工作细则》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同时,根据世博会境外纳税人较多的实际情况,上海市税务部门一方面对所有申报表进行翻译,形成了中英文对照版申报表,方便境外参展者申报纳税;另一方面积极加强纳税申报辅导,要求参展者按月申报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并根据方便参展者的工作原则,将申报缴款期限变更为8月和11月。截至目前,共有5家展馆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共计申报纳税68.43万元,4家参展者代扣代缴营业税共计114.07万元。
  顾炬说,上海市税务部门牢固树立以参展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全方位加强税收服务工作,努力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世博特色税收服务品牌。一是创新服务模式。按照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人性(化)、效率最高的要求,对当前实施的“一窗式”服务、全程服务、绿色通道、当场办结等服务模式进行细化和完善。同时,建立世博片区税收联络员制度,使世博服务工作责任到人,服务前置。二是创新服务方法。大力开展主动服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在线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参展者排忧解难。围绕世博购物退税等重点领域,积极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系统、分类、规范的业务操作培训。编制中英文办事须知、世博税务电子刊物,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放到每一位参展者手中,方便参展者办理涉税业务。三是积极倡导人性化服务,树立热情服务、微笑服务等服务理念,推行双语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网络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同时要求每位世博税务干部24小时随时回应参展者的咨询。
  顾炬还特别谈到,税务干部具有强烈的当好东道主的情怀。他说,世博会倒计时1年来,上海税务系统各单位通过开展世博知识竞赛和业务技能比拼、改善窗口文明礼仪服务、优化纳税服务流程、倡导党员世博先锋行动等活动,有效营造了参与世博、奉献世博的浓厚氛围。有1258名税务干部报名加入世博平安志愿者和世博先锋志愿者行列,659名同志主动报名成为注册类志愿者,他们将在园区和城市文明站点以优质的志愿服务迎接四方宾客。顾炬最后表示,2010年上海世博会就要开幕,上海市税务部门将继续紧紧围绕“服务世博、奉献世博”这一工作大局,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世博税收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全体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崭新的面貌,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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