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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地今起上调最低工资 海南居首涨幅超30%
核心提示: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日期:2010-7-1
今日(7月1日)起,河南、深圳、陕西、安徽、海南等省也开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除深圳外,其余各省均在20%以上,其中海南一类地区工资增幅为31.7%,位列全国之首。

  全国总工会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年共有27个省区市上调或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为推进收入分配改革,迈出了关键步伐。

  上调幅度平均超20%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称,“上调最低基本工资,是各地根据实际,考虑到本年经济发展态势已经企稳以及物价上涨等情况,为了更好地保证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所作出的安排。”

  记者注意到,和上半年已经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的省市不同,自7月1日开始上调工资的各省,其上调幅度基本都在20%以上,诸如安徽的上调幅度为25.9%、云南为22%、湖南为27.8%、河南为23%等。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这些年来,我国最低工资水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现在各地调整之后,工资标准提升的空间还是很大。”

  资料显示,中国最低年收入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5%,全球排名159位。

  蔡继明称,综合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后,“十二五”期间,我国的最低工资水平应逐步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最低基本工资各地应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在苏海南看来,如果有些省市去年未做调整,今年也就应该调整。如果去年做了调整,考虑到当地今年物价上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因素,如有需要,今年也可以再调整。

  考验中小企业承受力

  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最低生活费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就业状况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后制定的。因此,苏海南认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会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这是综合多种因素后的安排,充分考虑了各地企业的整体承受能力。但是不排除有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可能会有压力,极个别的可能会承受不了压力。

  蔡继明表示,上调最低工资肯定会对当地的劳动成本造成影响,政府应在上调工资的同时,给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比如税收方面。

  海南省在今日上调最低工资,之前执行的标准为:一类地区630元、二类地区530元、三类地区480元,该标准在全国排名为倒数第六。此次调整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31.7%,为830元;二类地区增幅37.7%,为730元;三类地区增幅高达41.7%,为680元;增幅跃至全国第一。

  如此高的调幅能否落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李处长称,“上调最低工资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综合了海南各项经济指标。同时海南的企业收入状况比较良好,大部门企业对调整之后的工资水平都能承受,因此执行不存在困难。”苏海南称,工资上调会出现“水涨船不高”的情况。譬如,一些企业将现行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调整到等于新标准,同时,又把原来高于新标准的工人工资下调到等于或稍高于新标准,也即各类工人的工资都向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看齐。如此一增一减,企业并未多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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